2013年職稱英語考試時間為3月30日,根據《廣東職稱英語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惠州職稱英語考試報名時間將于2012年12月3日開始至2013年1月9日結束,大家可隨時關注中國職稱英語考試動態欄目,我們將第一時間公布相關考試信息。
關于2013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事考試局《關于2013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粵人考〔2012〕63號)的要求 。為做好本市2013年度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考務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報名及繳費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
(一)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2年12月3日9:00-2013年1月9日17:00。
考生在上述時間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進入我省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報名。
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并對提交的報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網上報名完成后須及時下載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考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
(二) 網上支付
從今年12月份起,我市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費一律采用網上支付方式(《關于惠州考區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支付考務費的通知》),不再采用現場繳費。請考生務必仔細閱讀本通知,嚴格按照報名程序要求操作。
惠州報名點采用網上交費方式。惠州報名點網上交費截止時間:2013年1月9日17:00。網上交費完畢即完成報名所有手續,考前無需進行現場確認。惠州報名點考生在完成網上報名填表、交費后,將打印的《報名發證登記表》和報名相關材料一并交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后自行留存。報名結束后系統不再支持打印。對信息不真實者和未及時打印《報名發證登記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負。考試成績公布后,惠州報名點考生按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公布的時間憑有效身份證原件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成績通知單。
二、考試時間
2013年3月30日 上午9:00—11:00。
三、語種和專業類別
考試語種設六個,即: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其中,英語各級別分為綜合、理工、衛生三個專業,每個專業分A、B、C三個級別;其他語種不分專業,只分A、B、C三個級別。考生請仔細閱讀附件1后,選擇報考級別。
四、考試方式
(一)職稱外語各級別、專業的試題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考試機構在考試結束后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和處理。應試人員務必在開考前按試卷封二“應試人員注意事項”的要求填涂試卷代碼,并在考試結束前半小時檢查試卷代碼是否正確填寫。試卷代碼未填涂或填涂有誤,該科目考試成績按無效處理。
(二)本次考試全省統一實行“裸考”,考試用具由考點統一提供,考生只需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及一本正式出版的通用外語詞典(不得攜帶電子詞典以及專門為職稱外語考試編寫的詞典),禁止攜帶手表、手機、筆、橡皮擦、削筆刀等物品進入考室、考座。
(三)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五、其他
(一)考場設置
省直和各地級以上市設置考區。其中全省日語語種考試的考區均設在省直。考試的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的標注為準。
(二)準考證的獲取
考生在2013年3月25日9:00-3月29日17:00期間自行登錄“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專業資格考試網”(www.gdkszx.com.cn)下載準考證,并用A4紙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負。
(三)成績單發放方式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成績通知單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信息網(http://hz.gdkszx.com.cn/)通知。
(四)收費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關于調整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01〕237號)規定,考務費按每人60元收取。
(五)考試用書
考生如需考試用書,請到市人事考試中心現場訂購。
附件:1. 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粵人發〔2007〕120號)
2. 2013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報名發證登記表(略)
3.2013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科目及其代碼對應表
4.2013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報名人數匯總表(略)
5. 2013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試卷預訂單(略)
6. 2013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統一考試用書訂單(略)
惠州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2-12-03
附件1
廣 東 省 人 事 廳 文 件
粵人發〔2007〕120號
關于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的通知
各市縣人事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事部《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37號)精神,結合我省現行的職稱外語政策,經研究并報人事部備案同意,現就調整、完善我省職稱外語政策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列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參加職稱外語考試
(一)具有較高外語能力的專業技術人員
1. 出國留學或在國外連續工作時間在1年以上的(須出具國家留學人員服務機構或駐外使領館的有效證明)。
2. 出版過外文專著、譯著,且個人承擔的工作量不少于20萬字符的(必要時可組織專家進行測試)。
3. 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并從事本專業工作,申報職稱有第二外語要求的(申報時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學歷鑒定證明供審核,后者隨申報材料上報)。
4. 獲得外語專業大專以上學歷,現從事非外語專業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國國際人才交流協會組織的BFT級考試筆試成績合格證書的,其中,通過BFT(A)級可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通過BFT(I)級可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
6. 具備博士學位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具備碩士學位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
(二)取得下列業績、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 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以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為準,下同)。
2. 獲得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優秀成果獎的。
3. 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二等獎以上的。
4. 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以上的。
5. 獲得省級科學技術獎三等獎(排名前3名),或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排名前3名)。
6. 獲得省級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排名前3名),或地級以上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排名前3名)的。
7. 國家杰出專業技術人才稱號獲得者、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國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入選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科學技術突出貢獻獎獲得者。
(三)取得下列業績、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
1. 獲得地級以上市科學技術獎三等獎以上的(以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為準,下同)。
2. 獲得地級以上市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的。
3. 取得已授權發明專利(不含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
(四)從事下列專業技術工作且取得相應業績成果的專業技術人員
1. 衛生系列中從事中醫、中藥、民族醫藥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從事古籍編纂研究、古漢語、古典文學、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編輯整理工作的。
3. 從事藝術、工藝美術、廣播電視播音、圖書資料、群眾文化、文物博物、檔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區、行業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1. 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所屬企事業單位工作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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