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市級各部門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國家外國專家局培訓中心《關于做好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100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2013年度重慶市人事考試工作計劃的通知》(渝人社辦〔2012〕280號)規定,為切實做好我市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性質
㈠ 根據國家人事部有關規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納入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已納入考試試點的省市,相應語種和級別的翻譯技術職務評審工作將不再進行。翻譯專業資格證書分為口譯證書和筆譯證書,考生可根據自身的水平和優勢來選擇考口譯或是筆譯,也可選擇兩種都考。
㈡ 根據《關于印發<資深翻譯和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51號)的規定,從2013年起英語、日語、法語、阿拉伯語、俄語、德語、西班牙語七個語種均開設一級翻譯考試,分別為一級筆譯、一級口譯兩個專業。一級翻譯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其中,英語一級翻譯考試安排在上半年進行。
二、報名時間
2012年3月1日─3月15日。
三、考試時間
5月25日 英語、日語 |
10:00─11:00 |
二、三級口譯 |
口譯綜合能力 |
13:10考生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30考試 |
一、二級口譯 |
口譯實務(交替傳譯) |
|
13:10考生入場完畢 13:10─13:30試帶 13:30─14:00考試 |
三級口譯 |
口譯實務 |
|
5月26日 英語、日語 |
09:30─11:30 |
二、三級筆譯 |
筆譯綜合能力 |
14:00─17:00 |
一、二、三級筆譯 |
筆譯實務 |
四、報名條件
㈠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專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考試:
1. 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 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㈡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二、三級翻譯考試。
㈢ 對報名參加2013年度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筆)譯綜合能力》和《口(筆)譯實務》兩個科目的,不限制報名條件。
㈣ 根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有關規定,對取得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同聲傳譯時,可免考《二級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㈤ 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口、筆譯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時免試《口(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筆)譯實務》科目考試。(證明表樣式附后)
㈥ 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以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試成績全科合格,在辦理資格證書時應向當地考試辦證機構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臺灣居民須提交來往大陸通行證)。如資格考試報名有相關條件規定的,還應提交相關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
五、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科目代碼:
考試名稱 |
專業 |
專業 代碼 |
級別 |
級別 代碼 |
科目 |
科目 代碼 |
|
009.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 |
筆 譯 考 試 |
英語筆譯 |
01 |
一級 |
01 |
筆譯實務 |
2 |
日語筆譯 |
02 |
一級 |
01 |
筆譯實務 |
2 |
||
英語筆譯 |
01 |
二級 |
02 |
筆譯綜合能力 |
1 |
||
筆譯實務 |
2 |
||||||
日語筆譯 |
02 |
二級 |
02 |
筆譯綜合能力 |
1 |
||
筆譯實務 |
2 |
||||||
英語筆譯 |
01 |
三級 |
03 |
筆譯綜合能力 |
1 |
||
筆譯實務 |
2 |
||||||
日語筆譯 |
02 |
三級 |
03 |
筆譯綜合能力 |
1 |
||
筆譯實務 |
2 |
||||||
英語筆譯(1科) |
41 |
二級 |
02 |
筆譯實務 |
2 |
||
日語筆譯(1科) |
42 |
二級 |
02 |
筆譯實務 |
2 |
||
口 譯 考 試 |
英語口譯 |
11 |
一級 |
01 |
口譯實務(交替) |
2 |
|
12 |
一級 |
01 |
口譯實務(交替) |
2 |
|||
英語口譯(交替) |
11 |
二級 |
02 |
口譯綜合能力 |
1 |
||
口譯實務(交替) |
2 |
||||||
日語口譯(交替) |
12 |
二級 |
02 |
口譯綜合能力 |
1 |
||
口譯實務(交替) |
2 |
||||||
英語口譯 |
11 |
三級 |
03 |
口譯綜合能力 |
1 |
||
口譯實務 |
2 |
||||||
日語口譯 |
12 |
三級 |
03 |
口譯綜合能力 |
1 |
||
口譯實務 |
2 |
||||||
英語口譯 (交替1科) |
51 |
二級 |
02 |
口譯實務(交替) |
2 |
||
日語口譯 (交替1科) |
52 |
二級 |
02 |
口譯實務(交替) |
2 |
六、報名程序和要求
㈠ 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帶上2張1寸近期彩色免冠登記照、身份證復印件1份。報名地點:重慶大學A區外國語學院321室,地址:沙坪壩區沙政街174號,聯系電話:65111035、65111656,聯系人:張老師。
㈡ 2013年度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名采取網絡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須登陸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點擊主頁上“報名及準考證打印”進入報名系統或直接進入報名系統(222.180.173.2/webregister)。
1.提交考試報考信息。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提交報考信息。報名時,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及報名系統中相關幫助文檔,如實、準確無誤的填寫報考人員個人信息,選擇參加考試的語種、級別、科目(報考人員通過審核后不能再修改報考信息), 上傳(近期免冠<像素160×180>登記照)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并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考試、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號。
2.初審報考資格。考試審核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個人資料(姓名、性別、相片、有效身份證號、工作單位、學歷、學位、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二級翻譯證書、翻譯專業職務、報考級別、語種、科目等相關信息和聯系電話),對照報考文件中的條件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及填報信息正確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咨詢電話:86868815、86868811。考生在報名過程中如遇計算機網絡技術操作問題請電話咨詢:86868838、86868837。
3.查詢報考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填報報名信息2個工作日后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初審。如因填報信息錯誤和不完整可按“審核狀態”欄提示及時進行修改,重新接受資格初審。
4.網上繳費。報考人員資格初審合格后,須在規定時間內(3月1日─3月17日)進行網上繳費(口譯考試的考生在現場報名處繳納報名費)。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1050元;二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460元;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筆譯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400元。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1350元;二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530元;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口譯考試報名考務費收費標準為每人46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參考。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系統中提示的文件“網上支付說明”規定進行。
5.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3年5月21日至26日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報名系統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認真閱讀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在考試當天考生須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在規定時間內不打印本人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6.成績查詢及證書辦理??忌诳荚嚱Y束后2個月左右,可登錄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cqhrss.gov.cn)“查詢成績”欄目查詢考試成績。實行網上報名后,不再另發考試成績通知單,請考生自行上網打印。在規定的年限內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合格人員點擊“人事考試”欄目,查看《職稱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間表》中的辦證時間,按《辦理職稱(職業)資格證書須知》的要求和報考條件規定的相關證件(原件)材料,前往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資格復查,復查合格后方可辦理資格證書。地址:渝北區新牌坊一路1號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01室,咨詢電話:86868835。
7.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辦理證書(并取得相應證書)的,或讓他人冒名頂替以及其他嚴重違紀違規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12號)有關規定,由發證機關宣布證書無效,收回證書,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或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不得參加各類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的處理;對其中涉及職業準入資格的人員,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該項考試(應當自發生違紀違規行為之日起按周年計算)。
七、考場設置
㈠ 筆譯考試考場由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在主城區統一設置,考生按筆譯考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㈡ 口譯考試考場由重慶大學外國語學院統一設置,考生按口譯考試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參考。
八、考試大綱及教材
為滿足報考人員復習應考需要,中國外文局考試專家委員會委托外文出版社組織編寫和發行了考試教材教輔叢書,報考人員報名時可上外文出版社網址:http://www.flp.com.cn/購買。
九、其它要求事項
㈠ 目前同聲傳譯只設置英語專業,取得二級口譯(交替專業)證書和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報考同聲傳譯的,對應專業代碼均為英語口譯(31.同傳一科)。
㈡ 各級別筆譯考試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兩種,采用紙筆作答。各語種二、三級筆譯綜合能力科目客觀題均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移動電話(手機)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座位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帶至座位。參加筆譯實務科目考試時,考生可攜帶紙質中外、外中詞典各一本。
㈢ 各級別口譯考試采用聽譯筆答和現場錄音方式進行,其中英語和日語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部分的客觀題采用機讀卡,考生除攜帶黑色墨水筆外,還應攜帶橡皮和2B鉛筆(填涂卡用)。
㈣ 《日語二、三級筆譯、口譯(交替傳譯)綜合能力》科目客觀題考試為填涂答題卡。
㈤ 各語種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錄音材料錄制一遍。
㈥ 各區縣(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考試管理部門收到文件后,應及時轉發和宣傳,積極做好考生網上報名工作。
附:
重慶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3年1月8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