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摘要:2016年天津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2016年7月21日9:00開始至7月27日16:00結束。資格審核時間2016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6:00,繳費時間2016年8月8日9:00至11日16:00進行繳費。,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6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5日24:00,考試時間為10月16日
報名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天津市職稱工作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房地產估價師等四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津人專職[2016]20號)精神,現將考試報名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及繳費方式
2016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請考生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試時間
2016年10月16日。具體時間與考試科目是:
10月16日上午:9:00-12:00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10月16日下午:14:00-17:00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三、報名時間
2016年7月21日9:00開始至7月27日16:00結束。
四、考試費用
根據天津市發改委、天津市財政局津發改價費[2016]125號文件精神,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63元。
五、準考證打印安排
請考生在2016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5日24:00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打印準考證。
特別提示: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考試(缺少任一證件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成績公布
1、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0號)精神,將于2016年12月16日前公布考試成績,屆時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成績查詢欄目查詢。
2、考試成績公布后,如考生對本人考試結果有疑問,可持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在考試成績公布后30日內到市人才考評中心辦理查詢登記(逾期將不再受理考試成績核查)。成績核查范圍: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號)文件規定,資格考試客觀題成績原則上不進行成績核查,查分僅限于主觀題科目。資格考試客觀題科目除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或參加考試但成績為缺考這兩種情況的考生可以申請查分外,其余情況均不受理查分申請。成績核查由專門工作人員將各項小分重新累加,檢查有否漏記、錯記,不進行重新閱卷。
七、考試合格證書領取
市人才考評中心在國家資格考試合格證書下發到我市后開始證書制作工作,由于國家下發考試合格證書的時間不確定,考生可在成績公布后,注意登錄天津人事考試網查詢領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報考及免試條件
1、報考條件
根據市人事局、市新聞出版局(津人專〔2002〕6號)文件,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為: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2、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在《暫行規定》(2001年8月7日)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個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專業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九、考試科目及獲得職業資格的條件
出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均設《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2個科目。
應試人員均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十、報名審核及繳費
(一)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兩類人員管理。按照規定,2015年在天津市參加過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且今年還報考原級別的人員視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資格審核,只需在照片審核后繳費完成報名;其余報考人員視為“新考生”,考生需在報名和網上資格初審核后,進行繳費完成報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2016年8月8日9:00至11日16:00進行繳費。
(二)“新考生”網上資格初審核的辦理:“新考生”首先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進行報名并取得報名序號后,在2016年7月30日9:00至8月3日16:00登陸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資格審核系統(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輸入姓名、報名序號和驗證碼點擊“登陸”按鈕進行登陸,將畢業證書和證明(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電子文件上傳;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將畢業證書、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證書和證明(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電子文件上傳,點擊“提交審核”按鈕等待審核。考生須在48小時之內登陸天津市人事考試網上資格審核系統查詢審核結果,審核通過的考生在2016年8月8日后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可查看到資格審核通過結果,并于2016年8月8日9:00至8月11日16:00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繳納考務費,否則報名無效;審核未過的考生如需提交相關符合條件的證書請于2016年8月4日15:00之前將修改后的證書電子文件上傳并隨時上網查看審核結果,考生需要注意重新修改的信息最多只允許提交兩次。
(三)資格復審的辦理:2015年開始實行網上資格審核后,未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考生,待成績公布后全部科目達到暫定合格標準的考生須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持上傳的畢業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和證明(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無違反職業道德證明)進行資格復審,未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放棄,取消該考生全部成績。單科成績達到暫定合格標準的考生不進行資格復審。
十一、報名特別注意事項
1、考生必須先進行注冊,注冊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注冊信息中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將引用到報名信息中,請務必保證上述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相同的身份證號和姓名只允許注冊一次;
4、用戶名和密碼要妥善保管,如密碼丟失(忘記),可使用系統提供方式找回密碼。密碼找回時須準確填寫注冊信息中的身份證號、姓名、手機及郵箱,缺一不可。用戶和密碼如被他人盜用責任自負。
十二、報考準備工作
考生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須提前做好以下事項:
1、將照片通過相關設備(如掃描儀)轉為電子文件,并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首頁上的“照片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對照片進行處理,合格后保存在軟盤、U盤或計算機硬盤等介質內,以備網上報名時上傳。
考生在上傳照片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證件照(背景為紅、蘭或白色);
(2)上傳照片文件應為.JPG或.JPEG格式,大于30K,像素>=300*215。
2、具備上網條件并具備激光或噴墨打印機,以備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3、持有銀聯系統支持的銀行卡,沒有開通銀行卡網上支付功能的人員可到相關銀行辦理,卡內有足夠支付考試費的金額。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1、考生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網上報名流程、報考條件和考試科目、《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2號部令),如實填寫《考試報名表》。特別提示:不具備免試條件的考生請在考全科級別里選擇應考科目;具備免試條件的考生請選對考試級別。
2、上傳的照片必須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認考生容貌或照片與本人相貌不符的,將不能參加考試。
3、如果網上支付費用完畢,但未返回交費成功確認信息,請先查詢交費結果,同時查詢銀行卡余額。如未扣款,可重新進行網上支付;如已扣款,請于次日再上網查詢交費結果,如還顯示未繳費請在當日內(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網上銀行電子回單到市人才考評中心查詢,否則不能參加考試,后果自負。
4、考生如需開具報名費、考務費發票,請于2016年8月22日至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載打印的《考試報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到天津市人才考評中心領取,過期不再辦理。
5、為確保您的銀行卡及個人信息安全,特別提醒考生注意,盡量不要到網吧等公共場所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6、如果您在報名過程中遇到問題,可閱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相關說明,也可撥打電話進行咨詢。
考務咨詢電話:12333
政策報名條件咨詢電話:28335410
銀聯咨詢電話:9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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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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