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北京市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網報時間:春季:第一次:3月21日—27日、第二次:6月19日—25日、秋季:9月11日—17日;現場受理時間:春季:第一次:3月28日—31日、第二次:6月27日—30日、秋季:9月19日—20日。
2018年春季北京市第一次中小幼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為做好本市2018年春季第一次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教師資格條例》、《北京市貫徹〔〈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教師〔2013〕9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對象
1.本市戶籍社會人員(含在職、待業人員);
2.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的外省市戶籍人員;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在讀研究生;
4.本市戶籍就讀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專升本在讀學生、在讀研究生。
(二)應當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三)應當具備《教師法》及《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規定的相應學歷。
具體如下:
1.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2.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取得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飘厴I及其以上學歷;
4.取得高級中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取得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6.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或以上學歷并具備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發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六)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
二、工作安排
(一)受理高中、中職教師資格工作安排
1.網報時間:3月21日至27日(周三至周二),每天7:00—24:00。
網報入口選擇說明:
(1)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 “考試合格證明” 編號)的申請人,請點擊。
(2)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任教學科的申請人,請點擊。
網報時確認點應選擇“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春季第一次認定報名確認點”;
2.受理時間:3月28日至31日(周三至周六)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3.受理地點: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地址: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
4.受理方式:本次受理采用申請人 “網上報名——網上預約受理——現場提交材料” 的方式。
5.登錄網上預約系統方式及注意事項
(1)登錄方式:使用電腦登錄http://yuyue.bjtcc.org.cn,或使用手機微信關注公眾號:“北京市教師資格”。
(2)注意事項:
①預約系統開放時間:3月22日至31日(周四至周六);
②自申請人完成網上報名24小時后可以登錄預約系統進行網上預約;
③申請人憑系統發送的預約信息(手機短信)在預約時段內進行受理;因未在網上預約或未按預約時段到達受理現場提交材料導致無法完成現場受理,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6.發放《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回執》
現場受理審核合格的申請人應領取《教師資格證書領取回執》,并按照回執指定時間到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六里橋)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和一份《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二)受理初中及以下教師資格工作安排
1.網報時間:3月21日至27日,每天7:00—24:00
網報入口選擇說明:
(1)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 “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考試通過且已經能查詢到 “考試合格證明” 編號)的申請人,請點擊。
(2)全日制師范類畢業生申請直接認定與其所學專業相同任教學科的申請人,請點擊。
2.受理時間:3月28日至31日(周三至周六),具體時間請咨詢各區級認定機構(詳見《附件一:北京市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3.受理地點: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北京的,可在戶籍所在地或人事關系所在地的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應材料;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都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居住證的,可在其居住證注明的“現居住地址”所在區縣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交相應材料。具體受理地點請咨詢各區級認定機構(詳見《附件一:北京市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
4.發放領取教師資格證書相關通知或回執
具體樣式由各區級認定機構的自行規定。
(三)申請教師資格具體流程
詳見《附件二:申請教師資格流程圖》
(四)其他注意事項
網上報名為預報名,所有報名信息以申請人在現場確認時提供的真實證明材料為準,在各認定機構審核后方可完成申請。
三、現場受理需提交的有關材料
下述8項材料如何準備請參看《附件三: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準備須知》
(一)身份證
包括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請人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必須攜帶代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無需提供申請人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委托代辦不能超過5人。
(二)照片
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網報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完成網報后可下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3或A4紙正反面打印,一式兩份。
2.《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
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在 “資料下載”欄目下載《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需用A4紙打印,如實填寫并加蓋相應公章,一式兩份。
加蓋公章要求:
1.申請人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北京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工作人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應加蓋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公章或所屬黨委公章;
(2)工作單位不屬于上述第1項的單位或企業的工作人員,《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北京地區本人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已畢業、人事檔案仍留存在學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7、8、9項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
(3)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上除加蓋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北京地區本人人事檔案存放部門(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已畢業、人事檔案仍留存在學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第7、8、9項由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加蓋公章)
2.申請人戶籍和人事關系均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公安部門制發的居住證
(1)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除加蓋工作單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地有存檔權的人事檔案存放部門的公章;
(2)沒有工作單位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上除加蓋居住證頒發機構所在地的街道(居委會)或鄉鎮(村委會)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項還需加蓋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地有存檔權的人事檔案存放部門的公章。
3.在本市大學就讀的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專升本在讀學生,由就讀院校的二級學院或二級學院黨總支加蓋公章;無二級學院的由學生處等學生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系蓋章無效)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讀研究生,由就讀學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部等研究生主管部門加蓋公章。
4.本市戶籍、外省就讀的在校生
本市戶籍、外省就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全日制專升本在讀學生和在讀研究生蓋章要求同第3項蓋章要求。
(四)學歷證明
1.與申請資格種類相對應的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2.應屆畢業生申請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供學校出具的應屆生畢業證明。
3.軍隊院校學歷,除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二、第三、第四軍醫大學和解放軍藝術學院外,其余另需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認證處,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北四環中路238號柏彥大廈506室,聯系電話:010-61139123)。
4.有國家計劃招生的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的畢業證書,需經“學信網”進行學歷驗證,提供在“學信網”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香港、澳門、臺灣地區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港澳臺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6.國外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需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系統網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從“中國教育考試網”下載、打印《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一份(下載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六)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參加由教育行政部門和語言文字工作機構共同組織的普通話測試并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具體安排請查詢北京市語言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網站
(網址http://beijing-language.bjedu.gov.cn/)。
(七)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
申請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指定醫院,自費掛號進行教師資格體檢,體檢信息詳見《附件四:北京市教師資格指定醫院名單及體檢標準》。
教師資格認定體檢表有效期為半年。2017年9月1日之前的體檢結果在2018年春季申請認定時無效,申請人需重新體檢;
(八)北京市居住證
戶籍或人事關系在北京的申請人不需提供此項材料。戶籍或人事關系均不在北京、持有北京市公安部門制發的《北京市居住證》的申請人,需提供《北京市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2018年北京市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
根據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的統一部署和有關要求,北京市2018年幼兒園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安排如下:
2018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采取申請人網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現場提交受理材料的方式進行;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采取申請人網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網上預約受理、現場提交受理材料的方式進行。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報時間
(一)春季
1.第一次:3月21日—27日(周三至周二),每天7:00—24:00;
2.第二次:6月19日—25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二)秋季
9月11日—17日(周二至周一),每天7:00—24:00;
網上填報信息請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
二、現場受理時間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時間:
(一)春季
1.第一次:3月28日—31日(周三至周六);
2.第二次:6月27日—30日(周三至周六);
(二)秋季
9月19日—20日(周三至周四)。
三、受理地點
(一)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在北京市政務服務中心(北京市豐臺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里橋西南角));
(二)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各區級認定機構指定受理地點。各區認定機構請登錄“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查看。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申請條件、現場受理需提交的材料及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等信息詳見“北京市教師資格網”(http://www.bjtcc.org.cn)發布的每次認定具體公告。
(二)受理補辦、換發、重發教師資格證書及開具相關證明時間與現場受理確認材料時間相同。
對上述內容如有疑問,請咨詢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電話:010-82089117。
附件一:北京市各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系方式.pdf
附件二:申請教師資格流程圖.pdf
附件三: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材料準備須知.pdf
附件四: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指定醫院名單及體檢標準.pdf
附件五:師范教育類專業師范生證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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