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文件
浙考發[2010]28號
關于做好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人事局),省直和中央部屬在浙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38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為做好2010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定于10月16日至17日舉行,具體考試時間和科目為:
(一)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2:00-4: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下午 2:00-4: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開卷)
(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 2:00-4:30 房地產經紀概論
10月17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
下午 2:00-4: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二、報考條件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及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考條件。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
1、報考房地產估價師的條件:
(1)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房地產經營、房地產經濟、土地管理、城市規劃、工業與民用建筑、建筑經濟、投資經濟、房地產價格管理等,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5年;
(2)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4年;
(3)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3年;
(4)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2年;
(5)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工作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2、報考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條件:
(1)取得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3年;
(2)取得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2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4)取得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工作滿1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對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并需要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可在報名時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
(三)專業工作年限計算。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年限的,均計算到2010年底。
(四)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獲得資格證書的條件。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符合免試部分科目條件的人員,必須在當年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中的《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科目分別由客觀題型和主觀題型組成,客觀題型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主觀題型部分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規定的位置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上作答。
2010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考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答題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五、網絡報名、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及要求。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6月23日至7月7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網址: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2010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表》或《2010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電子照片的要求為2008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的“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9、88396652(傳真)
今年首次報考人員填寫完成《報名表》并確認無誤后,需打印《報名表》(打印前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是否準確,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否則責任自負)和“網上交費通知單”(附件1)《報名表》上須粘貼與網上上傳照片同版的二寸彩色證件照1張,并在誠信聲明處簽名,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初審同意蓋章后,于7月6日至8日,按屬地原則到設區的市(含義烏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報名點(聯系電話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在杭的省部屬單位(省部屬單位的區分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問題解答”欄目)的人員到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辦事窗口(杭州市莫干山路73號金匯大廈一樓大廳,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進行現場報考條件審查。
往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但不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的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即可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
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時,須提交報考人員《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經紀業務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等原件和復印件及身份證(軍官證)復印件各1份。報考房地產經紀人并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還須提交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市必須嚴格掌握報考條件,認真審核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對符合報考條件的,須收下《報名表》,簽署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的房地產估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沒有蓋章的無效)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請各市務必于7月13日前,將已通過報考條件審查人員的《報名表》等報考材料,用特快專遞寄送省人事考試辦公室。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7月21日至3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
首次報考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的人員,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10月13日至15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六、考試工作計劃及要求。房地產估價師、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考點統一設置在杭州。請各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人事)和建設(房地產)部門嚴格按照考試工作計劃(附件3),認真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名材料報送等各項工作。
七、考試收費。根據國家計委辦公廳計辦價格[2000]839號和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2002]2546號及省財政廳、物價局浙財綜字[2006]141號文件規定,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75元(含上繳國家每科42元);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85元(含上繳國家每科49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各地考試報名宣傳、報考條件審查和報送報名材料等費用,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于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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