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文件
寧財(會)發〔2016〕137號
自治區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縣(區)財政局,各有關部門,各高等院校: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中高級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5〕24號)要求,現將我區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具體條件
1.中級資格
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我區對年限計算明確如下:
(1)持第一學歷報考的人員,取得學歷證書和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年限必須同時滿足相應年限要求。學習期間雖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但其年限不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時間。
(2)工作后取得學歷報考的人員,會計工作時間為報考人員取得學歷之前和之后從事的有效會計工作時間總和。學歷證書為非全日制的,學習期間年限界定為有效會計工作時間,合并計入會計工作時間。
報考人員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材料。
2.高級資格
(1)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滿2年;
(2)碩士學位或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滿5年;
(3)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會計師任職資格滿10年。
報名條件中的學歷及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16年12月31日。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二)高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
三、考試模式和考試時間
我區2016年度中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考試方式,考試考點設置在五個地級市市政府所在地,年齡在50歲以上的考生可申請選擇紙筆作答;高級資格考試采用紙筆開卷方式。中級資格、高級資格考試于9月10日—12日舉行。
中級資格《財務管理》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經濟法》科目考試時長為2.5小時,《中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時長為3.5小時。
中級資格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四、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的2016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
五、報名方式
2016年度我區會計專業技術中級、高級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采取網上報名、現場審核交費的方式。報考人員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注冊個人信息,按要求填報相關內容。網上填報信息完畢后務必在規定時限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交費。
(一)網上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于3月1日至3月28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進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按照網上報名流程如實填寫個人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彩色紅底免冠照片。同時,在報名系統中下載打印《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一式兩份(一份個人保留,一份交現場審核點),報考人員本人須在“承諾書”欄簽字確認,所屬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由于中級資格考試成績實行連續兩年滾動管理,在2016年度報名時請務必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5年度考試的“檔案號”。因填寫錯誤導致2016年的考試合格成績與2015年的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后果自負。
(二)現場審核確認交費
報考人員于3月17日至3月30日到各現場審核點確認交費。
現場審核交費時,報考人員應提供《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證、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等原件。
中級資格報考人員到當地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進行現場審核確認交費;高級資格報考人員到地級市財政局會計管理部門進行現場審核確認交費。
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到各地級市財政部門審核點進行現場報名,具體地址可在報名系統中查詢。
(三)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于8月20日至9月9日登錄“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會計行業管理網”查詢、打印準考證。
六、報名考務費
(一)中級資格
按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2004〕65號和自治區物價局寧價費發〔2005〕122號文件執行,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50元。
(二)高級資格
按照自治區物價局《關于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寧價費發〔2004〕42號),考試費每人100元。
七、考場編排
7月20日前,各地級市財政局將《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報送自治區財政廳會計處(附件)。
八、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區)財政局應按統一規定的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嚴格把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要充分利用網絡、廣播、報紙等宣傳媒介,做好考試報名宣傳,將現場審核點的設立情況、報名時間和有關考試政策等,及時告知廣大考生,避免漏報、錯報情況發生。
(二)各市財政局應于考試開始前5個工作日完成對監考人員、巡視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 對于1991年9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各市財政局須單獨審查、嚴格把關,并留存報考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備查。對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2016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無紙化考試試點考場(點)及考試批次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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