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2014年工商管理碩士(
MBA)招生簡章
北京科技大學
2014年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2014年我校有75個學科、專業及18個全日制工程碩士專業學位工程領域、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法律碩士(法學)、法律碩士(非法學)、會計碩士、翻譯碩士專業學位共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2500人左右,其中擬接收推薦免試生500名左右(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外各專業均招收一定數量的推薦免試生)。 二、考試科目: 含有兩組考試科目的專業中,001組為報考“全國統考”考生選擇的考試科目,002組為報考“單獨考試”考生選擇的考試科目。
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初試科目設置原則上與學術型專業研究生初試科目相同,考試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論;②外國語;③基礎課;④專業基礎課。
復試的考試方式采用筆試與
面試相結合的形式,
同等學力加試為筆試。
三、學術型研究生報名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下同),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
同等學力,按本科畢業同等學力資格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6)
自考生和網絡
教育學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7)在境外獲得學歷(學位)的考生,其學歷(學位)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8)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四、專業學位研究生報名條件: 1、報名參加全日制工程碩士、翻譯碩士、會計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人員,須符合“三”中的各項要求。
2、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三”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
3、報名參加法律碩士(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三”中的各項要求。
(2)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法學專業的(僅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門類中的法學類專業[代碼為0301]畢業生方可報考)。
4、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三”中第1、2、3及4中(5)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五、同等學力報考條件: 以大學本科同等學力資格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連續工作2年或2年以上(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下同);(2)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開發表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論文一篇或提交選修本科階段全部課程成績單(需加蓋進修學校教務處公章)。
通過初試后,復試時須加試兩門本科專業主干課程。(復試時提交上述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我校將不允許參加復試)
六、單獨考試: 1、我校2014年單獨考試招生計劃只限于招收中非贊比亞經濟合作區、謙比希銅有限公司和海淀區委組織部合作培養的考生,招生專業為采礦工程、冶金工程及行政管理專業,擬招生人數為40人。
2、單獨考試報考條件:
(1)符合“三”中第1、2、3、4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3)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單獨考試科目由我校命題,筆試科目:①單獨考試思想政治理論;②單獨考試外國語;③基礎課;④專業基礎課。
七、強軍計劃: 軍隊參加教育部強軍計劃的考生,報考條件及考試內容與單獨考試考生相同。報考名單及資格審查表由解放軍總政治部提供給我校。未經解放軍總政治部允許,報考一律視為無效。強軍計劃考生只按定向類別招生,并在我校考點參加入學考試。
八、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 培養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主要面向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兵團招生,兼顧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別支持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地和少數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才的培養,重點確保上述地區和單位教育、科技、
醫學和特色文化藝術、信息技術以及經濟、公共事業管理等領域對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的需要。所有參加民族骨干人才計劃考試的考生只按定向類別招生。
九、推薦免試生報名及現場確認: 1、本校推薦免試生到校教務處領取網上報名校驗碼,填寫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印制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
2、外校推薦免試生持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簽發的推薦免試生接收函到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備案,填寫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印制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
3、推薦免試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均須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完成碩士生網上報名手續,并于11月10日至14日持報名號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網報所選定的報名點現場確認報名信息、攝像,提交填寫好的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印制的《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未按時辦理報名手續及現場確認的申請者不予錄取。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直博生須登陸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博士網上報名系統”,辦理博士生報名手續,具體報名時間另行通知。未按時辦理報名手續的申請者不予錄取。
十、報名、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 (一)報名 1、碩士研究生報名以網上報名形式進行,考生(含推薦免試生)須于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日9:00--22:00,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網網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網網址:http://yz.chsi.cn)完成網上報名手續(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該網站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信息進行網上校驗,并在考生提交報名信息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查看學歷(學籍)校驗結果。
2、考生報名時應認真閱讀網報公告、我校招生簡章及專業目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所列我校推免生人數僅為擬接收人數,請統考考生于10月中旬登陸我校研究生院主頁(http://gs.ustb.edu.cn/),查詢確認各專業實際接收推免生人數。
3、根據教育部規定,應屆本科畢業生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單獨考試、強軍計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報名及考試日期同全國統考,考生須選擇我校作為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4、考生報名時不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考生與所在單位因報考研究生發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上述問題無法調取考生檔案,造
成考生不能復試、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二)現場確認 1、考生(含推薦免試生)應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在網報時所選擇的報名點校驗報名信息、完成攝像等現場確認手續,并在該考點參加全國統一入學考試。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否則,不予現場確認。
2、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根據教育部文件精神,現場確認后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身份證和學歷證書、戶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須一致,如不一致,須在現場確認前取得公安機關及其他相關單位的變更證明,否則不予確認。
4、對在報考、現場攝像及考試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處理。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相關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試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十一、資格審查、復試及體檢: 1、資格審查在復試時統一進行。
2、復試時間為4月中旬,考生須在3月下旬至4月初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碩士招生欄目查詢復試有關信息及安排。
3、復試費用:按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北京市財政局規定交納復試費:100元/人。
4、體檢時間同復試時間,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體檢地點:北京科技大學校醫院。
十二、錄取: 學校根據考生的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綜合考察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健康狀況確定錄取名單。在職研究生須簽訂培養協議書,協議書須在新生報到時提交。
十三、學制: 東凌經濟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外國語學院、數理學院、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文法學院各專業學制為2年(法律碩士(非法學)學制為3年),其它學院學制為2.5年。
十四、學費、獎助學金: (一)學費 根據教育部《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意見》(財教〔2013〕19號)文件要求,2014年我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及全日制工程碩士每生每年不超過8000元。其他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收費標準請查詢研究生院主頁(http://gs.ustb.edu.cn/)。
(二)獎助學金 學校將向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生及全日制工程碩士發放每人每年6000元的國家助學金(有固定工資收入人事檔案不轉入我校的除外)。在修業年限內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和學校為研究生設置的其他類型獎助學金。學校、院系和導師為研究生另設置“助教”、“助管”和“助研”
崗位(統稱為“三助”崗位),經雙向選擇承擔“三助”崗位的研究生,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
十五、合作培養: 我校與德國亞琛工業大學、美國橡樹嶺國家實驗室、英國牛津大學等120余所著名大學和科研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并開展了實質性的合作。
2014年,我校繼續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優秀研究生到國外一流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和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十六、住宿: 根據校發[2011]36號文件精神,以下碩士研究生學校安排住宿:進校學習的全日制非在職碩士研究生(不含MBA、MPA);按照國家政策招收的強軍計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及國防生。
進校學習的全日制京外單位委托培養的碩士研究生,學校僅提供入學后第一學年的住宿。MBA、MPA研究生學校原則上不提供住宿,在宿舍床位富余情況下,學校可提供部分床位資源給經濟管理學院、文法學院,由學院自行安排MBA、MPA住宿。
除上述情形外,其他類別研究生學校不安排住宿。
十七、其他說明: 1、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及密碼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初試成績單、復試通知書等由考生自行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頁下載,我校將不再郵寄。 2、強軍計劃考生須在網報備注信息欄內注明考生單位所屬軍區名稱。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須在11月14日前將報考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寄往我校研招辦,并在網報備注信息欄內注明省、市民族教育處名稱。 4、國防生須在網報備注信息欄內注明“國防生”。 5、推薦免試生須在11月25日前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記表》提交或寄往我校研招辦。 6、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是教育部授權開展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服務的專門機構,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是教育部唯一指定發布高等教育學歷信息的網站。請需要學歷認證的考生,聯系該中心或登錄上述網址,及時進行學歷認證。 十八、我校各學院研究生教務辦公室聯系電話:
代碼 |
學院名稱 |
聯系電話 |
010 |
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 |
010—62332951 |
020 |
冶金與生態工程學院 |
010—82375007 |
030 |
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 |
010—62332721 |
040 |
機械工程學院 |
010—62332419 |
050 |
自動化學院 |
010—62334123 |
060 |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
010—62332871 |
070 |
數理學院 |
010—82377142 |
080 |
化學與生物工程學院 |
010—62334041 |
090 |
東凌經濟管理學院 |
010—62333961 |
100 |
文法學院 |
010—62334218 |
105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010—62334199 |
110 |
外國語學院 |
010—62334741 |
120 |
國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學中心 |
010—62332239 |
130 |
新金屬材料國家重點實驗室 |
010—62333046 |
140 |
冶金工程研究院 |
010—82376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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