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定于6月14、15日舉行,2014年浙江象山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時間為2014年2月19日至3月5日,資格審核時間為2014年3月4日-6日,繳費時間為2014年3月19日至28日,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14年6月11日-13日。 | |||
關于2014年浙江象山社會工作師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各有關單位:
根據浙江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關于做好201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浙考發﹝2014﹞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6月14日 14:00-16:00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6月15日 09:00-11:00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科;社會工作師考試的科目為《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3科。
二、報考條件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一)報名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專業工作年限計算
報考條件中涉及時間期限的,均計算至2014年12月31日。
(三)因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已按有關規定處理,尚在停考期內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該項考試。
三、試題題型和答題要求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采用計算機網絡閱卷;其余4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部門向考生提供,考后收回。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卷(削)筆刀,不得攜帶使用計算器。
四、獲得職業水平證書的條件
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2個科目的考試;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相應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
五、考試報名
2014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采用網絡報名、單位初審、現場報考條件審查、網上交費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統一定于2月19日至3月5日,屆時,報考人員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按報名系統流程的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表”,同時上傳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的照片要求為2012年以后拍攝的本人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證件照,jpg格式,照片的寬和高比例為1:1.4,照片文件大小應為10-20k之間,并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電子照片處理幫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欄目。網上報名聯系電話:0571-88396762。
新考生(參加2012年或2013年考試的視為老考生,否則視為新考生,重新審核報考條件。)填寫完“報名表”后,請務必認真核對所填信息,確認準確后下載打印(打印后不能再作更改),同時打印“網上交費通知單”。在“報名表”誠信聲明處簽名后,經所在單位或業務主管部門(其中檔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檔案存放部門蓋章)初審同意后,于3月4日至6日到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科(地址:丹西街道西谷路266號2-3層。聯系人:周鴻,電話:65875553)辦理現場確認。
現場報考條件審查時,報考人員須提交報名表、網上交費通知單、從事社會工作年限證明(附件2),學歷(學位)證書(在國、境外取得的,需經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身份證(軍官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本科應屆畢業生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的,應同時提交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各單位、各部門要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聘任書及從事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由經辦人確認、簽字并加蓋公章。
寧波市民政局報考條件審查點及各縣(市)、區報考條件審查點收到考生網上下載的報名表后,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并符合報考程序者,須收下“報名表”,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蓋章;同時收下工作年限證明以及身份證(軍官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等各1份,并在報考人員提交的“網上交費通知單”上蓋章后交還給報考人員。市民政局報考條件審查點統一將各縣(市)、區審查通過的報考人員資料于3月10日前送至市人事考試辦。
2012年或2013年已參加過該項考試的續考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在網上按老考生報名并打印“報名表”(自己保存),無需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只要在完成網上報名后,在規定的時間內直接進行網上交費即可。
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和續考人員,請于3月19日至28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網上交納考試費用。未按規定時間到現場進行報考條件審查或未按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人員,均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已在網上交費的考生,請于6月11日至13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等資料,并在寧波考試網下載“應試須知”等材料。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憑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軍官證、護照、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
根據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改價格﹝2010﹞573號和省物價局、財政廳浙價費﹝2004﹞253號文件規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收費標準為每人55元;其他各科目的收費標準為每人45元;由考生在網上交納。考生的繳款票據,在考試當日由監考人員發放。
七、社會工作師教材征訂及培訓工作
為使考生在有限的備考時間內獲得高效率的提升,報名參加2014年社會工作師的人員可采用網絡培訓的方式,給自己通過考試設置一個捷徑。考生可根據自己的專業情況,選擇其中一個或多個科目進行培訓學習。本站提供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網絡課程免費試聽,請點擊試聽>>
網校除采取網絡化培訓形式外,也根據考生需求,或將以現場面授(定時定點)的方式進行培訓,具體方案另行通知。咨詢電話:010—53688886,傳真:010—63737385
考試教材購買與報名工作可同時進行,考生可根據自愿的原則通過中國北京考試書店(www.book365.cn)訂購。北京考試書店網,是中國最專業的網上考試書店,提供網上零售服務。網站售書咨詢電話:4000-18-8000。同時,為配合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本機構書店購進了社會工作師考試教材及輔導書,數量有限,請各考生盡快訂購,點擊訂購>>請及時關注2014年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信息,點擊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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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信息是參考2014年象山人才網考務通知做的相關改動,請考生以象山人才網官方文件公布內容為準,預祝廣大考生考試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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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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