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省各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2017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74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7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組織分工
(一)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共同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參與。
(二)考試報名工作由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業務部門共同負責,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終審工作。
考試時間定于10月14日、15日。請各市嚴格按照《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附件2)的要求,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考試原則上在各省轄市設置考點,考試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
三、科目設置及管理模式
考試共設《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學、中藥學)》4個科目,每科考試時間均為2.5小時。
其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為共同考試科目,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人員,可根據從事的本專業工作,選擇《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3科或《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3科參加考試。
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符合免試條件參加2個科目考試的人員,須當年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四、試題題型及答題方式
各科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報考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等文具,其他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五、報考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港澳臺居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其他國籍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二)免試部分科目的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試《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或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兩個科目,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藥學、中藥學)兩個科目的考試。
1.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
(三)有關報名條件中“相關專業”,可按照《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號)(附件1)執行。
(四)有關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的時間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六、報名組織
(一)加強報考人員屬地化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各地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二)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報名網址:“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zg.cpta.com.cn/examfront),請各市在當地報名網站做好全國統一報名服務平臺的網址鏈接工作。
(三)我省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網上報名時間統一定于7月17日—31日,報考人員網上繳費截止時間為8月7日。本次考試報名采取先審核后繳費的組織方式,請各地科學安排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資格審核通過人員留有合理的繳費時間。
(四)全國統一報名系統檔案庫僅包含成績有效期內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凡在網報檔案庫中存在檔案信息的為老考生,網報檔案庫中不存在檔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處理。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網報系統檔案庫包含2016年和2015年報考人員檔案信息。外省轉入考生視同新考生。
(五)凡新考生,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各項報名信息,并按規定將有關報考材料送指定地點接受資格審核。老考生網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報名,無需再進行現場資格審核。
需送交的材料清單如下:
1.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
2.相應的學歷證明及復印件,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需提供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4.有效的藥學(中藥學)崗位業務工作證明原件。
報考人員應對照報考條件認真自查報考資格,如網上支付成功后,在審核中被核出不具備報考條件而被取消報考資格者,所支付報名費用將不再退回。
(六)各地在組織考試報名時,應將“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的內容,作為報考須知事項,并在準考證上載明。
(七)對新報考人員的報名材料各市應認真審核原件,對按要求提供的復印件,審核人必須在確認審核無誤后簽名并加蓋審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簽名和加蓋審核印章的相關材料,一律視為無效材料。
(八)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會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時向社會發布考試公告,嚴格按有關規定共同做好報名與資格審核工作,并于8月11日前將本地區報名表及有關材料按報考級別分類報省人事考試中心。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報名資格進行終審。
(九)為便于準確掌握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報考情況,請各市在報名時認真審核“國籍地區”信息項,防止報考人員誤填誤報。
(十)10月6日—12日,報考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七、考試教材
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將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和《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應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和2017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
考試大綱和相關考試指南由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出版發行,省內各市新華書店均有出售。
八、收費事宜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8〕59號、蘇財綜〔2008〕32號)的規定,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按每人每科6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報名費按每人10元收取。
九、其他事項
(一)考試期間須有專人值班,請將值班電話于考前一周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有關報考資格條件的咨詢,請登陸“江蘇省人事考試網”(http://rsks.jshrss.gov.cn)“服務指南“查詢聯系方式。
附件:
1.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發布2015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考專業參考目錄的通知》.doc
2.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3.2017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匯總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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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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