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魯人考函〔2016〕33號
各市人事考試中心、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部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建注〔2016〕7號)精神,現將我省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設置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9月3日 | 8∶00—11∶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上) |
8∶00—12∶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知識考試(下) | |
14∶00—18∶00 | 各專業基礎考試(下) | |
9月4日 | 8∶00—11∶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上) |
8∶00—12∶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上) | |
14∶00—17∶00 | 各專業案例考試(下) | |
14∶00—18∶00 | 一、二級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下)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要求應試人員填涂答題卡的同時,須在試卷上寫出答案和解答過程。
各專業的基礎考試為閉卷考試,禁止應試人員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應試人員攜帶與考試有關的規范、手冊等各種資料。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人事考試機構統一配發,考后收回。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主要推薦規范、標準、規程目錄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
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
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
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
三、考試成績管理
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類別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應試人員應分別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方可獲得相應證書。
四、報考條件
有關2016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和專業考試情況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中的考試介紹)查詢,報考條件可登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執業資格注冊中心官網(www.pqrc.org.cn中的考試動態)查詢,相關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可登陸高校土建類專業評估信息系統(edu.mohurd.gov.cn)查詢。
五、報名安排及考場設置
(一)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網上報名。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繳費。
報名時間:2016年6月30日9∶00—7月12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7月1日9∶00—7月15日16∶00。
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上傳照片前應使用證件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審核,照片通過審核的方能正常上傳);應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地為報考考區;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資格審核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各市可根據情況自行確定資格審核時間,開始時間不得早于2016年7月1日9∶00,截止時間統一定于2016年7月13日16∶00,各市資格審核時間不得少于5個工作日。
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經單位審核、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各市人事考試機構指定地點辦理現場資格審核手續。資格審核通過后,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標志,無需再進行現場審核,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其余應試人員均須提供相關材料到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核。
應試人員資格審核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單位審核蓋章后的《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
4.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2010年(含)之后通過基礎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報名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時,需出具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印制的《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基礎考試成績合格通知單》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10年之前在外省通過基礎科目考試,擬轉到山東參加專業科目考試的應試人員,需提交原考試所在省省級考試機構開具的《基礎科目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
各市要嚴格報名審核工作,留存并妥善保管應試人員報名材料復印件備查。
(三)初次報考應試人員可于7月12日16∶00前修改報名信息,方式如下:
1.未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信息。
2.已確認報名信息的,應試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修改報名信息。應試人員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對報名信息確認,必須重新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
在有效年度內報考的應試人員填報信息時,須認真檢查所填報信息,報名信息確認后系統自動審核通過,報考信息將無法修改。
(四)網上報名實施期間,報名系統操作問題由山大鷗瑪軟件有限公司進行解答,對于相對集中的問題經整理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中發布。
(五)請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8月30日9∶00至9月4日14∶30。
各市務必將審核方式、時間、地點和打印準考證的網址、時間及方式進行公告,確保應試人員順利報名和參加考試。
(六)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區設置情況如下:
考試名稱 | 考區設置 |
注冊土木工程師 | 在濰坊、濟寧設置考區 |
注冊結構工程師 | |
在濟南設置考區 | |
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 | 在青島設置考區 |
在淄博設置考區 | |
在煙臺設置考區 |
六、考試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采用GPTMIS系統進行管理,考試名稱、級別、專業及考試科目信息設置見附件2。
七、收費標準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6〕189號)、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收費標準的通知》(魯建綜函〔2016〕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轉發勘察設計系列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28號)文件規定,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見附件3。
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管理部門要密切配合,嚴格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資格審核,規范考務管理,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1.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表.doc
3.2016年度全國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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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q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