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擬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生: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27號)要求和《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黑財會〔2015〕1號)精神,現將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哈爾濱考區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標準的通知》(黑人保發〔2010〕111號)中高級會計師的申報條件。
二、考試形式、日期、時間及科目
(一)考試形式、日期:中、高級資格實行紙筆考試,于9月12日至13日舉行。
(二)考試時間
考試日期 | 中級會計資格 | 高級會計資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 財務管理 | |
14:00-16:30 經濟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 9:00-12:30 高級會計實務 |
(三)考試科目
1. 中級資格:考試科目包括《財務管理》《經濟法》和《中級會計實務》。
2. 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參加高級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達到省內合格標準的人員,由黑龍江省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在省內當年有效。
三、報名方式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報名網址http://kzp.mof.gov.cn;網站: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
(二)報名時間:2015年4月1日至28日。
2014年度通過部分中級考試科目的考生,在2015年度網上考試報名時請正確填寫個人姓名和身份證號,以獲取本人2014年度考試的檔案號。
根據國家要求,2015年報名只進行一次,不再進行補報名。
四、報名確認方式、時間及攜帶材料
(一)確認方式
1. 哈爾濱市市直及各區報考中級會計資格報名確認時間為2015年4月15日至4月29日,星期六、星期日不予受理;各縣(市)報考中級會計資格報名考生,原則上先到當地財政會計管理部門進行報名初審,由各縣(市)財政會計管理部門統一分別于1月27日至1月29日、4月27日至4月28日將本地考生相關材料送哈爾濱市財政局會計管理局確認。
2. 哈爾濱市所屬單位報考高級會計資格報名考生,于2015年4月15日至4月27日,將審核資料原件及復印件交到哈爾濱市財政局會計管理局進行初審。
3. 哈爾濱市轄區中級資格考試報名確認、高級資格考試初審確認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經緯十二道街56號哈爾濱市會計人員培訓中心。
工作中如有問題,請與市財政局會計管理局聯系(聯系電話:84230441、84853230)。
參加報名考試的人員須在規定的確認時間內進行確認。
(二)確認時應攜帶的材料
1. 中級資格考生確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份。在報名信息表上需粘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原件。
(3)C級以上會計從業資格證原件。
(4)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5)學歷(或學位)證書原件。
(6)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 高級資格考生確認時應攜帶以下材料:
(1)打印的報名信息表一份。在報名信息表上需粘貼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上傳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證明(身份證或軍官證、護照)原件及復印件。
(3)會計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復印件。
(4)B級以上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5)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
(6)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報名繳費
實行網上繳費。審核通過后的考生,應于4月30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通過網上銀行自行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六、其他
(一)2015年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使用全國會計考試辦公室新修訂的考試大綱。考生在報名時可通過考試報名系統自愿選擇訂購考試大綱、正版考試用書和輔導資料。
(二)有關會計考試信息將及時在哈爾濱會計網上發布,請隨時關注。
電話:0451-84853230;0451-84230441.
特此公告,請廣大考生相互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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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