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閩建人〔2017〕21號
各設區市規劃局、人社局,平潭綜合實驗區黨群工作部、規劃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47號)精神,為做好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時間安排
日期 |
考試時間 考試科目 |
10月21日 (星期六) |
上午9:00-11:30 城鄉規劃原理 |
下午14:00-16:30 城鄉規劃相關知識 |
|
10月22日 (星期日) |
上午9:00-11:30 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 |
下午14:00-17:00 城鄉規劃實務 |
二、報考條件
(一)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詳見附件1)
(二)根據《關于同意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支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意見的函》(建規函〔2010〕22號)精神,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可按規定報名參加考試。報名時提交:
1.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3.所在單位出具從事城鄉規劃業務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報名辦法
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現場審核相結合的辦法,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報名手續,具體如下:
(一)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原則上工作地點或戶籍所在地在福建省境內)應于2017年8月17日至8月31日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以下簡稱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系統自動審核通過的為老考生,否則為新考生。
1.新考人員按照網上報名系統的提示進行網上報名,打印《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本人簽字確認后,交所在單位審核并加蓋單位公章。
2.續考人員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按照網上報名系統的提示進行網上報名,無需打印《報名表》。
3.省外轉入的報考人員(網上報名系統考生類型標示為“異地考生”)按新考人員程序報考,無需提供該省考試主管部門出具的成績轉移證明。
(二)現場審核
新考人員、省外轉入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8月30—31日攜帶以下材料前往所屬報名點(詳見附件)辦理現場資格審核。
1.《報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證(含正反面)復印件;臺灣居民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復印件(含發證機關用印頁面);
3.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4.所在單位出具的《遵守國家法律、職業道德及工作業績證明》,該證明范本可在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網站 “下載區”欄目(網址:http://zczx.fjjs.gov.cn:8082/downloadDeal.asp?mudi=download&dataID=86)下載;
5.申請免試兩科的人員,應提供一級注冊建筑師資格證書復印件(需核對原件);
6.報考單位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分支機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須提交該分支機構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若報考人員所在單位為不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須以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總部報考。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用A4紙打印或復印并加蓋單位公章。
(三)網上繳費
1.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福建省物價局 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制定注冊城市規劃師和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資格考試費收費標準的函》(閩價費〔2017〕157號)精神,各科目收費標準為:客觀題考試科目(《城鄉規劃原理》、《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和《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每人每科63元;主觀題考試科目(《城鄉規劃實務》),每人每科72元。
2.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核后,應于2017年9月5日前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成網上繳費。確認報考費用繳納成功后,報名手續方才全部完成。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于10月13日至10月19日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采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報名,逾期視為棄考,無法補報。
(二)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城鄉規劃原理(客觀題)、城鄉規劃相關知識(客觀題)、城鄉規劃管理與法規(客觀題)和城鄉規劃實務(主觀題)4個科目。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3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一科)的人員須在3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城鄉規劃實務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其他三個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生不得攜帶移動電話、電子手表、平板電腦、電子記事本等電子設備進入考場;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及鬧鈴),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四)2017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資格考試大綱沿用2014年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五)參加2014年度注冊城市規劃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全部科目(級別為考全科)且通過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對應考試科目的合格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4年為一個周期的規定順延至2017年、2018年和2019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則上不允許變更級別,如若變更級別按新考生處理。
(六)凡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發現取消報考資格。各種違紀違規行為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并予以通報批評,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列入資格考試重點審查名單。
五、其他
(一)各設區市規劃局和人社局要采取措施,嚴格審核報名材料,防范有組織的跨地域團伙考試作弊行為。
(二)各設區市規劃局應于 9月4日前將《報名表》(設區市建設主管部門和職改辦加蓋公章于審核部門意見欄)及證明材料匯總,報送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經省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委員會審查后,系統生成準考證供考生網上下載打印。
聯系地址:福州市倉山區亭洲路6號省住建廳直屬單位金山辦公區綜合樓2樓;聯系電話:0591-38161636轉2)
(三)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附件:1.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專業、學歷和工作年限要求
2.2017年度注冊城鄉規劃師職業資格考試各報名點聯系表
附件下載:
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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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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