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自治區教師資格認證
《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
一、報名辦法及相關規定: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繼續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報考。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依據新疆自考在線(2.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員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財政廳《關于調整我區自學考試有關收費標準的通知》(新計價非字[2000]1468號)規定,考生報考每門課程須按現行標準交納報名考試費。通過網上報考的考生,采用網上繳費方式交納報名考試費。報名確認后因故未參加考試者,所交費用不退。
二、考試與報名時間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網上報考日期分別為:
① 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日期:
2015年 1月15日至2月5日2015年 3月1日至3月10日。
② 10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日期:
2015年8月10日至 9月10日。
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5日,3月7日-10日期間各地州安排做好新生現場確認工作。
2.2015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共開考兩次,考試日期分別為:
① 2015年4月自學考試:2015年 4 月18日至19日;
② 2015年10月自學考試:2015年10月17日至18日。
3.各地、州、市現場報名的地點和起止時間,由各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確定和公布,考生可直接與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聯系。
4.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每天上、下午考試時間分別為9:00-11:30和14:30-17:00(均為北京時間)。
三.考試的組織與實施
1.2015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由自治區和各地、州、市自學考試辦公室按計劃在統一時間內組織實施。
2.考試地點統一設置在各地、州、市政府(行署)所在地或經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批準的縣(市)政府所在地。
3.考試統一使用北京時間,考生應在開考前20分鐘持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座位通知單入場。考生遲到15分鐘即不得進場考試,距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場。
4.2015年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繼續在全區組織實施漢、維、哈文教師資格認證《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考試時間為4月和10月,均安排在自學考試第一天,上午(9:00-11:30)《教育學》、下午(14:30-17:00)《心理學》,每門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50分鐘。報名時間與自學考試網報時間相同。教師資格認證《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依據新疆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出版的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組織修訂編寫的漢、維、哈文版教師資格認證《教育學》、《心理學》課程考試大綱組織命題和實施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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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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