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8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資格預復核的通知
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
2018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的成績已于2018年7月20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國家下發的合格標準分數線。為縮短審核、制發證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證書,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資格考試報名初審考后復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號),考后按照各科目試卷總分的60%確定暫定合格標準分數線進行考后復核工作,請各市考試機構和廣大考生參照執行。
一、2018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各科目暫定合格標準:
科目名稱 | 暫定合格標準 | 試卷滿分 |
66 | 110 | |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 96 | 160 |
66 | 110 | |
72 | 120 |
二、考后復核的時間、地點和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
網上報名時選擇“省直”的考生,請于2018年7月25日至3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廣州市天河路13號潤粵大廈4樓省人事考試局服務大廳送交資料。
我省各級考試管理機構及材料受理的具體聯系方式(交表地址和期限以各市網站公布為準,見附件1)。其中,省直全科成績上線人員名單(附件2),請自行下載核查。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執行。
(一)報考全部科目(4科)考試條件(級別為考全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報考條件(級別為免2科)
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者,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2個科目。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畢業以上學歷。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擔任)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12月31日。
(四)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在報名時應向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考后復核材料清單
1.《報名表》(考生從報名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經單位審核蓋章)一份。
2.考生報考承諾書一份(附件3)。
3.工作簡歷表一份(附件4)(考生從本網站上自行下載,用A4紙打印,簽名后經單位審核蓋章)。
4.考生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復核期限內,本人因事無法前往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附件5,并在之后一個月內,再由本人前往送審點送審。
5.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還須提供所在單位的監理資質證書(復印件)。
以上所附材料復印件均使用A4紙。
五、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國家規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證書。
各市考試管理機構要認真審核資格條件,按期完成考后復核工作,并于8月10日前將此項考試的審核工作情況報告及合格人員報表、不合格人員報表及逾期未交表人員報表加蓋公章報省人事考試局。
附件:
2.2018年度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考后復核預收 表人員名單(省直).xlsx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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