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根據《2018年遼寧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通知公布》得知:2018年遼寧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21日-9月4日, 繳費時間:8月21日-9月6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2日-10月26日,資格審核時間:8月21日-9月5日
二、報考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87號)、《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13號)、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等文件規定: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科目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參考2017年省考務文件附件,下同)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參考2017年省考務文件附件,下同)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且在《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三)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18年年底。
(四)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臺灣居民還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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