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志愿填報
(一)志愿分兩次填報,均為網上填報。
(二)首次填報志愿與網上報名同時進行,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報“意向志愿”。
報考高起專: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專業科類相同的高職高專院校志愿。
報考高起本:考生在填報三個專業科類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后,還可以填報三個科類相同或兼容的高職高專院校志愿。
報考專升本:考生可以填報三個專業科類相同的本科院校志愿。
凡報考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將藝術類、體育類專業填報在第一志愿。
(三)第二次填報志愿在考試結束、公布考生成績及全市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之后進行。考生須再次登錄志愿填報系統,填報“正式志愿”。“正式志愿”與“意向志愿”的學習層次、科類必須相同,所報院校或專業可以不同。未在指定時間填報“正式志愿”的考生,默認其“意向志愿”為“正式志愿”。
六、考試科目
(一)高起本統考科目:
理科類:語文、數學(理科)、外語、理化(物理、化學綜合)。
文科類:語文、數學(文科)、外語、史地(歷史、地理綜合)。
(二)高起專統考科目:
理科類:語文、數學(理科)、外語。
文科類:語文、數學(文科)、外語。
外語設英語、日語兩個語種,考生可根據招生院校對語種的要求選擇一種。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招生必須進行專業加試,招生院校專業加試科目和考試時間必須在招生簡章中注明并自行組織命題和考試。
高起本、高起專統一考試科目每科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三)專升本統考科目均為三門。兩門公共課為政治、外語;一門專業基礎課。根據專業所隸屬的學科門類共分為八個科類,公共課和專業基礎課考試科目如下:
哲學、文學、歷史學及中醫、中藥學類:政治、外語、大學語文。
藝術類:政治、外語、藝術概論。
工學、理學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一)。
經濟學、管理學及藥學類:政治、外語、高等數學(二)。
法學類:政治、外語、民法。
教育學:政治、外語、教育理論。
農學類:政治、外語、生態學基礎。
醫學類:政治、外語、醫學綜合。
除統考科目外,是否再加試專業科目,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如需加試專業科目,由招生院校提前向社會公布并自行組織命題和考試。
專升本統一考試科目每科滿分為15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四)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
2018年10月27日、28日
(五)能力考試
根據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考試科目改革精神和市教委文件精神,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試中,將能力考試作為招生院校的一門選考科目。
能力考試實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領導下的試區院校負責制。上海商學院負責本市普通成人高校的能力考試報名、考試、閱卷等工作;上海市長寧區業余大學負責本市區辦業余大學的能力考試報名、考試和閱卷等工作。
(六)統考科目閱卷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考試成績由招生院校通知考生。如果考生對統考科目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日期內到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申請成績
復核。復核只查是否存在漏評、加分錯、輸錄錯,不重新評卷,考生不得查卷。
七、錄取原則
(一)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錄取。錄取工作12月初開始,12月底結束。
(二)錄取工作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要求實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報名條件、考試成績達到投檔分數線的考生中,由招生院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和錄取專業,同時負責處理遺留問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錄取原則,對招生院校錄取名單進行審核批準,對其錄取工作予以監督,對不符合招生政策規定的行為予以糾正;招生院校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確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是根據考生統考科目的成績和本市成人高校招生計劃按科類劃定。
高起本、高起專的藝術類專業(除史論、編導類專業外)和體育類專業的最低控制分數線不得低于相應招生類型和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藝術類高起本、高起專考生數學成績不計入總分,由招生院校錄取時作為參考。
高起專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高起專的公安類成人高校的全部專業、醫學(藥學類除外)專業和中央司法警官學院的監獄管理專業、勞教管理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低最低控制分數線,但不得低于相應考試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
(四)錄取時,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按考生統考科目總成績向招生院校順序投檔,對于有專業科目加試的學校,根據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向招生學校順序投檔。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參加統考的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文化統考成績達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原則上按招生學校的加試專業科目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招生院校自定錄取標準的,應以報名前向社會公布的錄取方案為準。
(五)對于農林、水利、地質、礦業、測繪、遠洋運輸、社會福利類所有專業,以及專升本和高起本的公安、監獄、勞教類專業,如線上生源不足可適當降分投檔,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過20分。
(六)考生填報的志愿錄取結束后,若招生院校還有計劃余額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進行網上補填志愿。
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上的考生不一定全部被錄取。
(七)依據“能力考試”成績錄取的考生,語文、數學、外語三門總分不得低于同科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70%。依據能力考試成績錄取的考生在高起專補填志愿錄取結束后進行。
八、錄取照顧政策
(一)照顧類別
1.獲得“全國勞動模范”、“全國先進工作者”稱號,“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相關證書或證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院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2.奧運會、世界杯賽和世界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八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亞運會、亞洲杯賽和亞洲錦標賽的奧運會項目前六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全運會、全國錦標賽和全國冠軍賽的奧運會項目前三名獲得者、非奧運會項目冠軍獲得者。上述運動員經本人申請并出具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的《優秀運動員申請免試進入成人高等學校學習推薦表》(國家體育總局監制),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審核,招生學校同意,可免試入學。
3.運動健將和武術項目武英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須經省級體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出具運動成績證明),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0分投檔,一級運動員稱號獲得者增加3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1)獲得地級以上(含)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及各省(區、市)廳、局系統,國家特大型企業授予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及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
(2)獲得省級工、青、婦等組織授予“五一勞動獎章”、“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稱號者。
(3)解放軍、武警部隊、公安干警榮立個人三等功以上者。
(4)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國防科技工業三線企業單位(位于地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獲得企業表彰的先進生產(工作)者。
(7)少數民族考生。
(8)年滿25周歲以上人員(1993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5.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以在考生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確定。
6.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 (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 ”“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以及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職(專科)畢業生,憑身份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士兵退役證或相關項目考核合格證,可申請免試就讀所在省(區、市)的成人高校專升本。
符合兩項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其照顧分數不得累計。
(二)辦理程序
1.出具證明:
凡屬照顧錄取的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新長征突擊手”、“三八紅旗手”、科技進步(成果)獎獲得者、軍隊內榮立三等功以上者,由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和市局級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審核、出具證明,并交驗原始證件。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由區、縣僑務辦公室出具證明;臺灣省籍考生由市臺胞聯誼會出具證明;少數民族考生由區、縣民族事務部門出具證明;烈士配偶、烈士子女由區、縣民政部門出具證明。
2.政策加分辦理程序:符合上述照顧政策的考生必須在現場確認時將原始證件或證明交報考第一志愿的招生院校核驗,并填寫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下發的《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顧政策加分申請表》,由招生院校進行審核。10月8日前,招生院校將免試入學和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單、有關表格和電子版本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高招辦。
九、新生復查
新生入學后,招生院校要對已報到新生進行復查,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應按照相關規定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不能通過學籍電子注冊的專升本新生,必須進行第一學歷復核,不能提供經教育部審定核準的國民教育系列高等學校、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機構頒發的相應層次及以上畢業證書者,由招生院校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
十、統考報名、考試收費
根據上海市物價局滬價費〔2002〕8號的規定,報名費每生14元,考試費每科26元。報考高起本的考生,統考4科;報考高起專的考生,統考3科;報考專升本的考生,統考3科。并實行網上報考收費。
根據滬價費(2003)69號規定,成人高校招生能力考試費為40元/人。
十一、加強考生誠信教育
參加成人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的考生,要在網上報名時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這是從嚴治招、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措施,也是誠信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設的重要內容。各招生院校要在考前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加強對考生的誠信教育和考風考紀教育,使每位考生了解考生守則和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違規考生信息將在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平臺發布,以供招生學校和用人單位查詢。建立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是為了倡導和促進 “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
十二、嚴肅招生考試工作紀律
各招生院校、有關區招考機構要認真執行《教育部關于做好201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制定嚴格、周密、具體的辦法,確保招生考試安全,防范招生考試違紀舞弊行為的發生。對招生考試中各種違紀舞弊行為,堅決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予以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對情節嚴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事件,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努力為廣大考生提供公平、公正、放心、滿意的招生考試環境。
十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今年本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順利完成,在市教委的領導下,組成由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報名、考試、閱卷、登分、成績處理、錄取等工作,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實施。
各招生院校也要成立成人高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處理成人高校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各招生院校、有關區招考機構要高度重視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安全工作,克服任何麻痹大意的思想,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做到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密切配合,確保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附件2
2018年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時間表
一、高中起點升本、專科考試時間表
二、專科起點升本科考試時間表
附件3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試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 主 要 工 作 |
8月25日 | 2018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報名網上咨詢活動,咨詢時間9:00-15:00 |
9月6日—9月10日 | 網上報名及填報“意向志愿”(9月6日9:00至9月10日11:00),考生在網上輸入基本信息、填報志愿、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網上繳費(繳費截止至9月11日11:00) |
9月14日—9月17日 | 現場確認,考生校對網上輸入的基本信息、數碼照相(照片不符合規格者補拍),招生院校核驗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同時進行網上補報名。9月14日-17日8:30-16:30 |
10月23日前 | 各招生院校發放考生準考證 |
10月27日、28日 | 全國成人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
11月下旬 | 統一文化考試成績復核 |
11月下旬 | 確定上海市成人高校各科類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
11月底 | 網上第二次志愿填報確認,放棄者視為以“意向志愿”為準 |
12月中旬 | 專升本、高起本錄取 |
12月下旬開始 | 高起專錄取 |
12月底 | 錄取工作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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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