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高新區,市直有關主管部門及省屬以上駐淄有關單位:
2017年會計(中級)、經濟(初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證書現已開始發放,請各區縣、各主管部門到考試中心領取,請考生按屬地原則,到各領取點領取。
領取點 | 地址 | 電話 |
考試中心(省屬及市直各部門) | 市人事考試中心(張店區市府東一街15號) | 3169575 |
張店區 | 張店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張店區新村西路99號(東方家具城),張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二樓209室) | 2869921 |
淄川區 | 淄川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淄川區般陽路266號匯豐大廈422房間) | 5273067 |
博山區 | 博山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博山區峨眉山20號西四樓) | 4110146 |
臨淄區 | 臨淄區人社局培訓與職業能力建設科(臨淄區桓公路9號二樓服務大廳14號窗口) | 7214947 |
周村區 | 周村區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周村區市民之家303室) | 6195235 |
桓臺縣 | 桓臺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桓臺縣政府五樓) | 8183758 |
高青縣 | 高青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高青縣行政服務中心東臨人社局,高苑東路6號B02室) | 6967136 |
沂源縣 | 沂源縣人社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科(沂源縣新城路東首人社服務中心二樓23號窗口) | 3257212 |
高新區 | 淄博高新區組織人事部人事科(高新區火炬大廈1403室) | 3586123 |
一、領證所需材料
(一)單位統一領取:
1.領證介紹信(附件一);
2.單位領證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單位合格人員名單(附件四)。
(二)個人領取:
1.考生身份證原件(個人委托他人代領的,需領證人與被領證人的身份證原件)。
二、說明
1.領證時間: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31日。( 工作日8:30-11:30,13:30-17:00;國家法定休息日和節假日除外。)
2.考生領取證書時同時領取專業技術資格登記表(附件二),領回后請按照填表說明(附件三)填寫完備后存放檔案。
3.請各位考生相互轉告,在規定的時間內前來辦理。 考試結束滿五年仍未領取的,將報送至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回收銷毀。(魯人考函〔2017〕49號)
附件一:領證介紹信.doc
附件二:《專業資格考試登記表》.xls
附件三:登記表填寫說明(專業).doc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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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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