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北京地區2018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工作的通知
京人考發〔2018〕41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做好2018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9號)精神,現將北京地區2018年度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翻譯行業相關規定,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
1.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相應語種、類別二級翻譯證書;
2.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翻譯專業職務。
(二)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條件
1.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恪守職業道德,具有一定外語水平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考試。
2.取得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的考生,憑二級交替傳譯合格證書,在報考同聲傳譯時,免考《口譯綜合能力》,只考《口譯實務(同聲傳譯)》1個科目。
3.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翻譯碩士專業學位教育與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銜接有關事項的通知》(學位〔2008〕28號)規定,在校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憑學校開具的“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樣式見附件1,加蓋學校公章),在報考二級翻譯口譯考試時免試《口譯綜合能力》科目,只參加《口譯實務》科目考試。截止2018年上半年,全國249所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見附件2。
二、考試安排及作答要求
(一)考試日期:
2018年11月18日(周日)
(二)下半年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口譯考試設有英、俄、德、西共4個語種,其中英語分為二、三級,俄、德、西語分為一、二、三級。
(三)一級口譯考試設《口譯實務》1個科目,二、三級口譯考試設《口譯綜合能力》和《口譯實務》2個科目。
(四)考試采用機考方式,二、三級《口譯綜合能力》科目考試采用應試人員聽譯、輸入作答方式進行,一、二、三級《口譯實務》科目采用聽譯、現場錄音方式進行。
(五)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墨水筆,不得將具有(電子)記錄/存儲/計算/通訊等功能的工具及考試相關資料帶入考場座位。
三、考試成績和證書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次考試內通過相應級別的全部科目考試方為合格。
參加一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人員,由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印制的相應語種、相應類別一級翻譯考試成績通知書。達到國家統一確定的考試合格標準的考試成績長期有效。
參加二、三級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的人員,成績合格后,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并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證書》。
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由證書簽發機關宣布證書或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
四、報名相關事宜
(一)考試采用全程網上報名的方式,請報考人員參照各級別報名條件,自行確定是否達到報考要求。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9月6日至9月20日登陸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zg.cpta.com.cn/examfront),按照系統的要求注冊、上傳照片、填寫并提交報考信息、網上繳納報考費用,報考費用繳納成功方為完成全部報名手續。
(二)凡已成功辦理報名和繳費手續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頻道(網址:www.bjrbj.gov.cn/bjpta,以下簡稱“人事考試頻道”)下載打印準考證,憑此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需要收費票據的考生,請于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31日期間(節假日不辦公)就近前往各區人事考試機構或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領取時考生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
(四)參加一級翻譯口譯考試的報考人員、符合免試條件的報考人員和臺灣地區居民,在成績合格后領取證書時,須持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獲得證書;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其考試成績無效。資格復審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五、其他
(一)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www.cpta.com.cn,下同),通過口譯考試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
(二)考試當天,考生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遲到人員不得進入考場;在開始作答之前,考生需測試并確認考試設備運行是否正常;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離場;考試結束后,考生需確認其作答錄音是否正常。
(三)考生應做到誠信參考,若有違反,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
(四)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五)按照《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翻譯專業資格(水平)考試收費標準的函》(京發改〔2016〕1721號)規定,三級口譯每人每科230元,二級口譯交替傳譯每人每科240元,一級口譯每人每科500元,同聲傳譯每人每科540元。
(六)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七)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可登錄人事考試頻道查詢證書發放事宜。
(八)紀檢監察舉報信箱:jjjc@bjrbj.gov.cn
(九)考試咨詢電話:12333。
附件:1. 翻譯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在讀證明表(樣式).docx
2.全國翻譯碩士專業學位(MTI)教育試點單位名單(249所).docx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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