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時間及科目:
2018年10月27日上午09︰00-11︰30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2018年10月28日上午09︰00-11︰30安全生產技術
下午14︰00-16︰30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試題類型: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客觀題)、安全生產技術(客觀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主客觀混合題)4個科目。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參考注意事項:
(一)應試人員考試前20分鐘可進入考場;考試開始5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離場。
(二)應試人員應考時,考試用具只能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三)考試時應試人員必須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兩證缺一不可。
考生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憑有效期內的臨時居民身份證或考場轄區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有效期限的臨時身份證明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其他證件(證明)均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
(四)應試人員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答題卡首頁),正確填寫(涂)試卷代碼,試卷代碼填涂有誤將影響考試成績,由應試人員本人負責。應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五)應試人員要自覺維護考試工作場所秩序,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遵守考場紀律,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有違法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處理。
(六)考試結束后,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對雷同試卷進行認定,并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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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