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度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
閩建注冊〔2018〕116號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第150號部令)、《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及《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造函〔2016〕8號)文件的有關規定,按住建部標準定額司的通知要求,現就2018年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受理范圍
注冊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的注冊造價工程師。
二、延續注冊申報時間
2018年10月9日至2018月12月28日
三、辦理程序
1.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用網上申請注冊的方式進行。申請人應先登陸 “工程造價咨詢企業、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選擇“注冊造價工程師個人登錄”,填寫上報前一個注冊期內的工作業績,核對完善注冊信息。
2.申請人將以下申報材料原件掃描上傳,核對無誤后保存數據后上報。
上傳以下所需申報材料原件的掃描件:
(1)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經本人簽字,單位蓋章);
(2)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有效聘用勞動合同;
(4)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必修選修每年不少于30學時的繼續教育證明;
(5)有效注冊期內的造價工作業績證明(上傳至相關說明欄)。
3.登錄“個人執業注冊業務網上辦理系統”( 網址:http://www.fjjszczx.org)上傳與系統要求相同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原件的掃描件。
四、注意事項
1.申請表填寫信息應齊全、準確,應有本人簽字、聘用期,簽蓋單位應與注冊單位一致;
2.掃描件不應太小或過大無法辨認、不應顛倒;
3.注冊證書掃描件應有照片信息、變更注冊記錄和前注冊期延續注冊記錄(如有變更注冊和延續注冊的);
4.勞動合同掃描件應有聘用雙方名稱、聘用期限、聘用單位公章(清晰)、個人簽名、簽定日期等信息;
5.資格證書掃描件應有簽發單位公章、編號、照片等信息;
6.申請表上應有申請日期;
7.如有通過中價協網站培訓的繼續教育學時,且繼續教育數據已與個人信息關聯的,系統可無需上傳掃描件。是否有關聯的繼續教育數據,可登錄至個人版的“各類業務申報-延續注冊申報-繼續教育填寫-網絡繼續教育情況”欄目查詢;
8.系統上傳的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需與“個人執業注冊業務網上辦理系統”上傳的掃描件一致。
9.對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申報延續注冊的人員不再安排補報工作,屆時自動失效。失效后仍需執業的人員,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福建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