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南通市2018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
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及《關于造價工程師注冊審核有關事項的通知》(建標注函[2016]8號)等文件要求,現將我市關于2018年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延續注冊的范圍
我市注冊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到期的注冊造價工程師。
二、申報方式及程序
1.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采取網上申請和書面資料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請人需在 《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部系統”)和“江蘇省建設執業資格注冊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省系統”)中同時申報、上報。申報時間為10月15日至12月31日,部系統到期關閉將無法申報。對未能在規定時限內申報延續注冊的人員不再安排補報工作,屆時自動失效。失效后仍需執業的人員,可重新申請初始注冊。
2. 申請人將書面資料報至我處,我處核對書面資料是否齊全,掃描件與原件是否一致,核對無誤后(書面材料原件核驗后及時退還)同時在省系統上報。
3.省窗口統一受理我處報送數據后,在規定時間內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4.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核準后,《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延續貼由我處另行通知發放。注冊人員根據部系統的注冊信息,按照印章刻制要求至印章制作公司(經公安部門備案)自行刻制。
三、申報材料要求
1.《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2.《注冊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聘期至少6個月以上);
4.繼續教育合格證明(近四年120個學時);
以上材料系統中原件掃描上傳(我處將原件與掃描件核對無誤后,將原件退還給申請人。所有的掃描件應齊全、清晰可辨)。
四、時間要求
我處于11月5日起開始受理書面資料,11月30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聯 系 人:黃靜雅。 聯系電話:0513—85093400
南通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處
2018年10月17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