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考生須知
1. 考生開考前30分鐘,持《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不可。準考證上的“姓名”和“身份證號”信息與居民身份證上不一致,不得參加考試。
2. 考生只準攜帶必要的考試文具進入考場(如:黑色簽字筆、鉛筆、尺子、橡皮等),不得攜帶書籍、資料、包等物品,嚴禁攜帶具有發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如:手機等),如有違反,按照違規舞弊處理。
3. 考生入場后,應對號入座,保持安靜,遵守考場紀律,并將本人的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放在課桌的指定位置,接受監考員核對。
4. 考生拿到試卷、答題卡后,先核查試卷與自己報考的科目是否相符。如不符,應立即舉手向監考員說明情況;如相符,應在指定位置填寫個人信息(姓名、準考證號等)。
5.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除外語科目外,考生應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進行作答,使用其他語言文字作答無效。
6. 考生須在答題卡各題目規定的答題區域內作答,錯答區域或者超出規定區域的作答內容無效。
7. 考生筆試遲到15分鐘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交卷離開考場。如遇特殊原因,需經監考老師請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離開考場。考生出場后不得重返考場,提前離場考生須在考點指定休息區域停留,考試結束前30分鐘方可離開考點。
8. 試卷分發、裝訂錯誤或試題字跡印刷不清時可舉手向監考員反映。凡涉及試題內容的,監考員一律不予解答。
9. 考生填涂答題卡時,姓名、準考證號及主觀題部分用簽字筆書寫,客觀題部分及選做題信息點用鉛筆填涂。
10. 考試結束后,考生須立即停止答題,待監考員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時,不準攜帶試卷、答題卡、草稿紙。離開考場后,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和交談。
11. 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正常工作。考生如有違紀、作弊等行為,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進行處理。如情節嚴重、觸犯刑法,將報送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教師資格
[筆面護航班]
筆試+面試 協議保障 2期重學高端服務
教師資格
[沖關暢學班]
入門+進階 精選教材 協議保障 1期重學
教師資格
[精品樂學班]
課程模塊 準題庫自主練習重點強化學科全面
教師資格
[面試特訓班]
全新升級模塊 協議重學 研發資料班主任督學
教師資格
[面試精品班]
課程模塊 學科試講 高性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