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市201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考后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文件精神,2018年度全國會計中級資格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F將資格審查事項公告如下:
一、按省人社廳、財政廳統一要求,我市2018年度中級資格考試實行網上資格審查(特殊情況仍實行現場資格審查)。
(一)網上資格審查。成績合格人員應于2018年11月30日前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履行真實性承諾,上傳本人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信息以及學信網驗證碼(如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為非全日制學歷,且畢業時間至首次報考時間未滿足相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同時上傳最高全日制學歷學信網驗證碼)。各市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根據上傳的學信網驗證碼核查成績合格人員的學歷。
參加網上資格審查的考生應于2018年12月6日登錄湖南會計信息網查看資格審查結果。岳陽考區考生對網上資格審查結果為“不通過”意見存在異議的,應于2018年12月6日咨詢岳陽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730-8882339),逾期不再受理。
(二)現場資格審查。有以下特殊情況的,請岳陽考區的成績合格考生在規定時間,攜帶本人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證書原件(如符合報考條件的學歷為非全日制學歷,且畢業時間至首次報考時間未滿足相應工作年限要求的,需同時攜帶最高全日制學歷證書原件),前往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
1、2017年度成績合格但錯過了當年度考試考后資格審查的。
2、持有學歷無法在學信網查驗的。
3、最高全日制學歷為高中及以下(無法在學信網查驗),且后續最高非全日制學歷畢業時間至首次報考時間未滿足相應工作年限條件的。
4、已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
5、存在其他只能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情形的。
岳陽市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2018年12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二)地點: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技科509室(岳陽市岳陽樓區建湘路湘北人才大樓)。
(三)資格審查咨詢電話:8882339(人社局)。
現場資格審查須提交的材料
(一)2017年度成績合格但錯過了當年度考試考后資格審查的考生須提交:
1、經用人單位初審合格且簽章的《 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附1,考生自行下載,用A4紙雙面打印并填寫,經單位審查蓋章)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4、工作證明。
5、學歷除出具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外,還需提供:
(1)持教育部門學歷的,提供以下初審查驗結果:
①國家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驗頁面、或省教育廳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查驗頁面、或湖南省畢業生就業網(http://www.hunbys.com)學歷認證查驗頁面、或省教育科學研究院學歷學位認證中心學歷認證查驗頁面;
②在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查驗證明材料;
③以非全日制學歷報考的,還須提交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已經初審合格的全日制學歷證書復印件1份。
(2)持技工院校畢業學歷的,提供以下初審查驗結果:
①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湖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技工院校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hn12333.com:81/comm_front/query/technicalSchoolDiplomaQuery.jsp)的查驗結果頁面;
②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畢業的,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畢業證書查詢系統(http://www.jxzs.mohrss.gov.cn/)查驗結果頁面;
③其他年度畢業的,提供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職業能力建設處學籍認證查驗結果。
(二)2018年度成績合格考生須提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
3、工作證明。
二、鑒于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人員證書信息均可在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網上查詢,同時適應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電子化改革趨勢,我省自2018年起,已取消《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登記表》。
三、考生無特殊情況應參加當年度資格審查。因特殊原因逾期不參加資格審查的,僅可在下一年度進行資格審查時參加一次補充資格審查。
四、現場資格審查時本人應到現場,確有特殊原因本人無法到達現場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辦(代辦人必須攜帶委托人的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原件)。
附:報考條件及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1、報考條件如下(具備其中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已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2、工作年限計算方法:
(1)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學歷在校學習和實習時間。首次報考年度為2017年的,其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為2017年12月31日;首次報考年度為2018年的,其會計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為2018年12月31日。
(2)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認可的正規學歷。全日制學歷指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非全日制學歷一般指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證書、成人高等教育畢業證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畢業證書、國家開放大學畢業證書、函授學歷證書等。
首次報考年度為2017年的,如其具備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后續學歷,在2017年9月8日前取得均予認可。首次報考年度為2018年的,如其具備函授、自考等成人類非全日制后續學歷,在2018年9月7日前取得均予認可。
(3)合格考生學歷均為全日制學歷,其會計工作年限計算自其最高全日制學歷畢業之日起,至首次報考年度年底止。如某人最高全日制學歷為大學本科,于2014年6月畢業,如其首次報考年度為2018年,即滿足報考條件,如為2017年,則不滿足報考條件。
(4)合格考生既持有全日制學歷,又持有非全日制學歷,其會計工作年限計算自其最高全日制學歷畢業之日起,至首次報考年度年底止,并輔以非全日制學歷進行判斷。如某人最高全日制學歷為大學本科,于2015年6月畢業,又于2018年9月7日在職取得碩士學位,如其首次報考年度為2018年,即滿足報考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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