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證書如何注冊?注冊步驟有哪些?
領取二建合格證書后,考生要格外關注的一個重要環節就是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了。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流程比較繁瑣,需要注意的事項也比較多。今天,小編就將二級建造師證書注冊流程分享給大家。
一、申報注冊
1. 注冊申請實行網上和書面相結合的申報方式。
2. 申請人應當在中國建造師網上進行填報,網上申報成功后自動生成打印所需申請表。
二、注冊期限
1. 申請人自資格證書簽發之日起3年內可申請初始注冊。
2. 逾期未申請者應當提供相應專業繼續教育證明,其學習內容應當符合建設部關于注冊建造師繼續教育的規定。
三、證書注冊規定及流程
1. 初始注冊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于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初始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初始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受理程序: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應當在受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并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 變更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初始注冊期滿
變更注冊條件: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變更注冊申請表;
(二)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復印件或有效期證明文件;
(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文件、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受理程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并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3. 延續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初始注冊期滿
延續注冊條件:注冊有效期滿需要繼續執業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延續注冊。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延續注冊申請表;
(二)原注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受理程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日內審查完畢。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在收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后,應當在5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并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4. 增項注冊
注冊周期:有效期為3年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申請時間:增加專業考試合格后
申請表:二級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下載
增項注冊條件:注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注冊,并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所需資料:
(一)注冊建造師增項注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復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逾期申請增項注冊的,應但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注:以當地相關部門所需資料為準)
受理程序:對申請初始注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審查完畢,并將申請材料和初審意見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上報材料之日起,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有關部門應當在受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審核完畢,并將審核意見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
受理單位: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注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準注冊的,核發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并在核發證書后30日內送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5. 注銷注冊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注意: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后,可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注銷注冊條件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冊機關辦理注銷手續,收回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1) 根據《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注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一)聘用單位破產的;(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系的;(五)注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注冊的; (六)年齡超過65周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八)其他導致注冊失效的情形。
2) 依法被撤銷注冊的;
3) 依法被吊銷注冊證書的;
4) 受到刑事處罰的;
5) 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注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受理程序:注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注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注冊機關提出注銷注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注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注冊機關。被注銷注冊或者不予注冊的,在重新具備注冊條件后,可按《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注冊。
6. 撤銷注冊
組織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撤銷注冊條件:
(一)注冊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注冊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注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注冊的其他情形。
(六)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準注冊的,應當予以撤銷。
法律責任:《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條),注冊建造師違法從事相關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并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注冊機關;依法應當撤銷注冊的,應當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有關材料報注冊機關。
《注冊建造師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證書的,由注冊機關撤銷其注冊,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注冊,并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處以罰款。其中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
四、結果公示
對申請初始注冊、重新注冊、增項注冊的,建設部收到初審意見后,20日內審批完畢并作出書面決定,審批結果向社會公告。建設部審批時不再組織專家復審,僅對申請人重復注冊、舉報情況進行核實。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信息產業、民航等專業部門,應當自收到全部注冊申請材料之日起,在10日內審核完畢,作出書面審核意見匯總后移送建設部。
建設部應將審核意見結果匯總后向社會公示10日,公示無異議的,準予注冊。
五、注冊證書發放
建設部自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準予注冊的申請人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省級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在注冊證書照片上加蓋騎縫鋼印;經審批同意延續注冊、增項注冊、注銷注冊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在注冊證書內頁加貼建設部統一印制的防偽貼,并加蓋騎縫印章。
經審批同意初始注冊、延續注冊、增項注冊、重新注冊的,省級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注冊證書、執業印章統一編號后發放,辦結10日內將《省級建設主管部門發放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執業印章匯總表》報建設部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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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