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第一階段報名時間2019年3月11日10:00開始至3月15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2019年3月25日10:00開始至3月31日24:00結束。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8月28日10:00至9月3日24:00時。
關于本市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區財政局、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根據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8〕9號)的要求,現將本市2019年度會計專業技術中高級資格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有本市戶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在有效期內)或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計算時間為2017年3月至2019年2月)。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2019年中級會計報考條件解析
(三)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前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四)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獲得博士學位,并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即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級資格);
2.獲得碩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并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3年(即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級資格);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級資格)或在大中型企業的財務會計崗位上擔任負責人(正、副科級以上)職務滿2年,并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即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級資格);
4.大學專科畢業,累計從事財務會計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財務會計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會計師資格或相關專業中級資格后,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級資格)。
本通知所稱“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相關專業中級資格”,是指經濟師、統計師、審計師;“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報考人員在本市會計人員信息系統中的相關信息(包括歷年會計人員繼續教育信息),是判斷其會計工作年限的參考依據。
(五)根據財政部、人事部《關于修訂印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財會〔2000〕11號)的有關規定,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臺居民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應具備相應級別報名條件,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證明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一)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中級資格證書。
(二)高級資格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全部實行無紙化考試。
三、時間安排
(一)第一階段報名時間:2019年3月11日10:00開始至3月15日24:00結束;第二階段報名時間:2019年3月25日10:00開始至3月31日24:00結束。
(二)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8月28日10:00至9月3日24:00時限內登錄上海財政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未在上述時限內打印準考證的,視作放棄考試。
(三)考試時間: 中級資格考試于2019年9月7日—8日舉行。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及科目 | 考試批次 |
9月7日(星期六)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一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
9月8日(星期日) | 8:30-11:30中級會計實務 | 第二批次 |
13:30-16:00財務管理 | ||
18:00-20:00經濟法 |
高級資格《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日期為9月8日(星期日),考試時間為8:30-12:00。
四、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中、高級考試大綱。報考人員報名時,可根據提示,自愿訂購考試大綱和考試用書。
五、報名費用
(一)根據本市物價管理部門的規定,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每人應交報名費10元、每科應交考務費40元。報名費、考務費均應在報名時通過網上銀行支付系統一次付清。
(二)報考高級資格的人員,免交報名費和考務費。
六、證書領取
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并成績合格的人員,經審核符合報名條件的,可領取中級資格考試合格證書,具體事宜另行公告。
參加高級會計資格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可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成績單,3年內參加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有效。
七、其他事項
(一)為加強會計職業道德教育及會計誠信體系建設,本市繼續實行“報名承諾、考后審核”制。報考人員應認真對照報名條件簽署承諾書,對提交信息不實、偽造報名資料等以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以及考試期間違紀違規的,將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給予取消考試成績、記入考試誠信檔案庫、向社會公布、將失信情況記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等嚴肅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二)為嚴肅考試紀律,全國會計考辦和本市會計考試管理機構將于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并組織專家進行雷同答卷的甄別和判定。對認定為雷同答卷的,按規定給予成績無效處理,涉及違紀作弊的按相關規定追加處理。
(三)報考人員可撥打以下咨詢電話或各區咨詢服務點電話咨詢。也可關注“上海會計之窗”微信公眾號,及時獲得相關考試信息。
咨詢電話:63770882、63188029、63188356、63188335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7:00
附件:各區咨詢服務點及電話
上海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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