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2018年度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新人社函〔2019〕80號
關于公布2018年度統計專業資格考試
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各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自治區黨委各部門,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自治區所屬事業單位、大中型企業,中央駐疆單位人事(職稱)部門: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現將2018年度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統計專業初級、中級資格考試,國家合格標準各科目均為72分,自治區合格標準各科目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20分)。
二、201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國家合格標準為90分,自治區合格標準為85分(試卷滿分為150分)。
三、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發放國家資格證書;達到自治
區合格標準但未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發放自治區資格證書,在全疆范圍內有效。
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自治區統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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