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審計廳關于做好2019 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審計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審計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有關精神,2019 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按照人事部、審計署《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人發〔2002〕58 號)和省人社廳《關于做好2019 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職稱辦〔2019〕95 號)文件執行。經商省人社廳,現將2019 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人員范圍與條件
(一)在我省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社會中介組織從事審計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才。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得申報評審。
(二)本次評審申報人員應是參加2016 至2018 年度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且達到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規定的人員。
(三)按照省人社廳《關于調整我省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社發〔2016〕356 號)有關規定,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為申報職稱評審的必備條件,申報時可不提交相應材料。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繼續教育情況列為專業技術人才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
(五)外省人員參加我省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的,須提供外省省級職稱管理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軍隊的專業技術人才,須經具有高級職稱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后提交委托評審函,方可參加評審。
二、轉評高級審計師
取得高級會計師、高級統計師職稱3 年(含3 年)以上,目前在審計或審計管理崗位上,有審計工作業績和成果的人員,可以申請轉評高級審計師.
三、評審申報工作程序
(一)各單位組織申報人員學習、掌握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條件和報送評審申報材料的有關要求,指導申報人員按要求準備申報材料,確保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和關聯性。
(二)各單位須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對申報人員的學歷學位、高級審計師考試合格時間、工作業績、繼續教育情況、理論研究成果等資料進行認真核實與認定。
(三)各單位報送申報材料之前,須將申報人員的相關申報材料包括申報人的學歷、資歷、取得中級職稱的時間、取得中級職稱以來的工作經歷、業務成果及撰寫的論文、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和繼續教育合格有效證明等在本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 個工作日,并在“單位推薦意見”中注明公示結果。
(四)從今年起,我省高級審計師評審將依托“江蘇人才信息港”中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服務平臺進行網上申報,現場評審。申報人員在互聯網上登錄http://222.190.110.123:5501/zc 網址,在線填報相關申報信息。信息填報成功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打印3 份),同時將個人業績等紙質材料一并報送。
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時間和地點報送審批申報材料,提供本單位《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并將該表電子版發至jssjgspd@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五)江蘇省審計廳人教處負責申報材料的接收與審核,并將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提交江蘇省審計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評審。
四、評審申報材料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 份。
(二)《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5 份。
(三)單位出具的本人聘用合同、養老保險繳納記錄、在職證明(注明非公務員和非參公人員身份)等證明材料。
(四)小二吋彩色免冠照片1 張(背面署名)。
(五)單位推薦意見。
(六)得中級資格以后近3 年或任職期滿綜合考核“稱職”以上的證明。
(七)需提交的有關證書原件:畢業證書、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省級以上)、高級審計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八)近3 年省人社部門監制的繼續教育登記證書原件(須經人社部門繼續教育年審通過并蓋章)。
(九)取得審計師或相關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后至申報材料受理截止日前的審計業務成果和已公開發表的審計及相關理論研究成果,如著作、論文、調查報告等(注:擔任組長、副組長或主審項目的審計通知書、審計業務成果和發表的論文須附復印件,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以下情況不作為理論研究成果對待:
1.未列入正式期刊正式出版期號的增刊、副刊、專刊、專輯、論文集等的論文;
2.評論、文摘、新聞報道、年鑒等;
3.會議簡報、動態、講座等資料性質的材料;
4.電子期刊;
5.網絡期刊。
(十)申報人員獲得中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來的業務工作總結1 份(由所在單位進行審核并逐頁加蓋公章)。
上述有關材料,(一)至(四)項單獨裝入檔案袋提交,其余使用檔案卷宗封面裝訂成冊,在卷首列出目錄并標注出件數及頁
碼(證書、論文、調查報告和著作裝訂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原件不裝訂)。
五、申報材料填寫與打印要求
(一)各項申報材料須按規定要求(見附件2)認真填寫,并按照統一格式填制。
(二)《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須是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職業資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制發的正式表格。對通過“江蘇人才信息港”中的職稱申報評審管理服務平臺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有困難的,也可自行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載打印,但應符合樣表(見附件1)模式,其紙張大小(A3紙張)、打印模式(雙面打印)、裝訂方法(必須騎中縫裝訂)、表格格式不得變更,否則不予受理。
(三)《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用A3 紙打印,其他材料均須用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
六、評審工作紀律
申報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回個人材料并通報其所在單位,同時從評審次年起3 年內不得再參加高級審計師資格評審,取得資格的予以取消并收回其高級審計師資格證書。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
(二)提交虛假申報材料。
(三)其他嚴重違反評審規定的行為。
七、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 號文件規定執行。
八、材料報送
(一)報送方式:人工送達。
(二)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19 年7 月19 日(周五)。
(三)報送材料地點:江蘇省南京市鼓樓區江蘇路178 號江蘇省審計廳人教處2008 室。聯系人: 王瑤; 聯系電話:025-83758751、18014858918。
附件: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樣表)
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填表要求
3.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
4.江蘇省申報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人員基本情況一覽表
5.高級審計師評審申報材料目錄、單位推薦意見、業務工作報告格式
江蘇省審計廳
2019 年4 月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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