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
各縣(市、區(qū))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直和駐韶有關單位:
根據(jù)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我省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粵會考辦函〔2019〕12號)的規(guī)定,現(xiàn)將我市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全部科目成績均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的考生。
二、復核時間
我市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考試考后資格復核時間為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工作日)。
三、復核地點
詳見《韶關考區(qū)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后資格復核現(xiàn)場受理一覽表》。
四、復核依據(jù)
按韶財會〔2018〕19號文報名條件嚴格執(zhí)行。
五、復核資料
(一)2019年度全國會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網(wǎng)上報名考生信息表(如該表丟失、漏打,可登錄http://60.208.116.167:81/ksbm/usercxbmb19.jsp補打),該表上填有工作單位的需單位蓋章并簽署意見。
(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或者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的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初級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三)考生有效期內(nèi)居民身份證或軍人證原件及復印件(香港、澳門居民為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為《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身份證明材料。
上述資料均以A4紙打印或復印。
六、注意事項
(一)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有關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對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二)各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要及時將考后資格復核的通知及相關信息向本地區(qū)考生公告,認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初級資格成績合格考生的考后資格復核工作。
七、領證通知
領證時間請留意“韶關市人事考試網(wǎng)”——“領證通知”。http://www.gdrsks.gov.cn/Category_76/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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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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