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山西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
考試收費標準的公告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同意收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的復函》(財稅〔2018〕65號)、《司法部關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司發通〔2018〕43號)和《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山西省財政廳關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函》(晉發改收費函〔2019〕376號)等有關規定,現將山西省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公告如下:
1.客觀題考試收費標準為:計算機化考試162元/人(包括上繳司法部的考務費22元/人和省組織的考試費140元/人);
2.主觀題考試收費標準為:采取計算機化考試的90元/人(包括上繳司法部的考務費20元/人和省組織的考試費70元/人),采取紙筆考試的80元/人(包括上繳司法部的考務費20元/人和省組織的考試費60元/人)。
《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我省國家司法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晉價行字〔2007〕194號)文件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山西省司法廳
2019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