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現場資格審核公告
根據《關于做好山西省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晉人考函﹝2019﹞2號)的安排,現將山西省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人員資格審核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核部門、范圍
資格審核工作由山西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資格審核范圍為山西省參加2019年度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各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滿分60%的應試人員(名單附后)。
二、審核時間、地點
審核時間:2019年8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審核地點:省生態環境廳706會議室
三、審核所需材料
(一)單位審核同意蓋章后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一式兩份),由本人自行下載。此表必須通過電子文檔處理填寫完成,手工填寫無效;
(二)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另交報名時兩寸照片2張;
(三)工作年限及從業年限證明一份;(證明模板在山西人事考試網 www.sxpta.com“考生服務”欄目“下載中心”下載)
(四)現工作地居住證明(身份證或戶口本或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五)免試部分科目的應試人員須提供本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評聘證書和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要求:以上需提供的復印件紙張規格均為 A4。
四、審核注意事項
(一)報考級別為免兩科的考生,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報考級別為考全科的考生,考試成績以連續兩個年度為一個周期進行滾動管理。成績合格人員在有效成績的各考試年度均須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符合報考條件年份之前所有科目的成績及本年度專業通過資格。
(二)資格審核時,材料應齊全、完整、準確,材料不齊全或不完整,資格審核部門將拒絕審核。
(三)對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核,取消本年度考試成績及專業通過資格。
(四)對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取消有效期內的全部合格成績,并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相關規定處理。
(五)資格審核不通過的考生將不予核發資格證書。
五、審核依據標準
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于印發<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4]13號)的規定執行:
(一)參加全部科目(考全科)考試的條件
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環境影響評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8年。
2.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6年。
3.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3年。
4.取得環境保護相關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滿2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免兩科)考試的條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長期在環境影響評價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與標準》和《環境影響評價技術方法》2 個科目,只參加《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法律法規》和《環境影響評價案例分析》2 個科目的考試。
1.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滿3年,累計從事環境影響評價相關業務工作滿15年。
2.受聘擔任工程類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取得環保總局核發的“環境影響評價上崗培訓合格證書”。
附件:
山西省生態環境廳人事處
2019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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