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事考試機構: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38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19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計劃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粵人社函〔2019〕288號),2019年度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經濟考試)將于11月2日、3日舉行,考試形式為電子化考試(即機考)。為做好該項考試考務工作,依據上述文件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粵人考〔2019〕28號)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對象及條件
(一)報考對象
報考對象為擁護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并具備報考條件者。
(二)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的通知》(人職發〔1993〕1號)、《關于印發<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人職發〔1993〕3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經濟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53號)執行。
1. 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以上學歷的人員,可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
2.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可報考經濟中級資格考試:
(1)具備博士學位;
(2)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4)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5)具備大學??茖W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6)高中畢業或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取得經濟系列初級職稱,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3. 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4.港澳臺居民考試條件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二、報考程序
報考人員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和繳費時間
網上信息填報時間:2019年8月5日9:00-8月19日17:00。
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8月5日9:00-8月20日17:00。
(二)報考人員注冊
1.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注冊后身份、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等信息不能修改,且系統將對這些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完成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2. 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報名系統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才能進行報名操作。
(三)上傳電子照片
報考人員登陸報名系統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的“工具下載”欄目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然后將審核通過的照片上傳。報考人員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四)核驗狀態
報考人員登錄系統后,學歷學位信息的核驗狀態可在“注冊維護”中“修改學歷”上查看。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狀態為“未核驗”的,可在注冊完或補充完善好個人信息的24小時后,登錄系統查看核驗狀態。
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不影響后續報名。
(五)填報信息并簽署承諾
填報信息前,報考人員務必仔細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全部內容,點擊“已閱讀并知曉”進入報名系統填報信息。
1.填報信息。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省直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選擇地市”時選擇“廣東省省直”,其他人員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市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2.簽署承諾。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后,閱讀《報考承諾書》(點擊下載)全部內容,承諾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點擊“提交”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
(六)報名信息確認
1. 身份、學歷和學位信息通過核驗的報考人員。務必認真核對報名信息,核對無誤后,點擊“報名信息確認”按鈕完成報名信息確認。
2. 身份、學歷和學位信息“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先點擊“報名信息確認”按鈕,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后核對報名信息,點擊“確認符合”,完成報名信息確認。
(七)現場人工核查記入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人員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須在8月16日前向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現場提交證明材料(附件1),核查無誤后,方可繳費。
(八)繳費
1.繳費方式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完成繳費后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狀態,狀態顯示“已繳費”即為報考成功,無需到考試機構進行現場確認。
2.費用標準
根據《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改革我省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粵發改規〔2019〕3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的規定,考試收費標準按每科66元收取。
(九)考點信息上報
報名工作結束后,各考區要及時落實好考點,優先選擇接入省人事考試考務指揮監控系統的考點院校,于9月16日前將考點設置信息傳真至省人事考試局。
(十)準考證打印
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于 2019年10月28日9:00-11月1日17:00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提交報名信息不一致,務必在11月1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
三、考試
(一)考試大綱
2019年度經濟考試大綱已在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上公布。
(二)考試設置
經濟考試設初級和中級兩個級別,每個級別設15個專業,各個專業設置《經濟基礎知識》(客觀題)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客觀題)2個科目。各級別、專業分2天上、下午4個批次實施,具體安排如下:
批次 | 專業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
1 | 初級:所有15個專業 中級:農業經濟、房地產經濟、建筑經濟等3個專業 | 11月 2日 上午 | 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初級)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初級)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2 | 中級:運輸水路、運輸公路、運輸鐵路、運輸民航、人力資源管理、郵電經濟、旅游經濟等7個專業 | 11月 2日 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3 | 中級:商業經濟、金融、保險等3個專業 | 11月 3日 上午 | 9:00-10: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0:30-12: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
4 | 中級:工商管理、財政稅收等2個專業 | 11月 3日 下午 | 15:00-16:30 | 經濟基礎知識(中級) |
16:30-18:00 | 專業知識與實務(中級) |
注:《經濟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與實務》兩科目實行合并組織、分科目連續作答的方式,每個科目考試時長為1.5小時,兩科目總計考試時長為3小時。每科目可提前15分鐘交卷,兩科目合計可提前30分鐘交卷、離場。
(三)考區設置
此次考試在全省21個地市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四)有關事項
1.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資格證書。
2.應試人員可登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官方網站,通過模擬作答系統提前熟悉考試作答界面、考試流程及計算器等工具的使用。
3.考試過程中,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機考系統給出的考場規則、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試機故障、網絡故障等異常情況,應聽從監考人員的安排。
4.應試人員可登錄中國人事考試圖書網(http://rsks.class.com.cn)訂購考試用書。
四、成績及合格標準公布
考生可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考試成績計劃在2020年1月上旬公布,國家劃定的合格標準線將在之后公布,具體公布時間以網站公告為準。
五、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且報名時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或“需人工核查”的考生實施在線人工核查。
(一)核查職責分工
考后在線人工核查實行屬地管理。省直考生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各市考生由所在地考試機構負責。各地考試機構應及時將考后在線人工核查的通知在網站公布。
(二)核查的內容
報名期間填報的信息及上傳的身份證和學歷學位證書。
核查中如需補充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各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及時通知應試人員補充提交。
(三)核查不符處理
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者未按照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要求辦理人工核查的考生。此類考生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六、監督監管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對報考人員將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
(一)公示
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對全科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省人事考試局在門戶網站上公示全省名單,同時,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在本市人事考試工作網站公示本市名單,公示期10天。
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分號碼)。
(二)舉報受理
凡是有舉報的,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省直考生的舉報由省人事考試局受理;對各市考生的舉報由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受理。
七、證書發放和查詢
(一)證書發放
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到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領取證書。省直報名點合格證書由省人事考試局負責發放,各市合格證書由所在地考試機構負責發放,具體領取時間由報名所在地考試機構進行網上通知。
(二)證書查詢
證書發放進度、資格證書信息驗證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證書”欄目查詢。
八、注意事項
(一)違紀違規處理
1. 考試違紀處理。對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有關規定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等法律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考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各市人事考試機構及時將違紀處理情況上報省考試局。
2. 虛假承諾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 聯合懲戒。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二)咨詢服務電話
報考期間,全省各級考試機構開通政策咨詢、報名考務咨詢、技術服務咨詢熱線電話(附件2)。
附件:1. 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現場提交材料要求
2. 咨詢服務電話
廣東省人事考試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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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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