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辦公室、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2019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房執考辦發〔2019〕1號)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操作規程(試行)》(粵人考〔2019〕28號)要求,為方便廣大考生報考該項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和科目
(二)考試地點
此次考試在廣州、深圳2個地市設置考區,考點具體地址以準考證為準。
二、報考條件及要求
報考條件按照原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規定執行。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
1.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類等與估價相近、相關的學科和專業,下同)中等專業學歷,具有8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5年。
2.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大專學歷,具有6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4年。
3.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學士學位,具有4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3年。
4.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碩士學位或第二學位、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2年。
5. 取得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博士學位。
6. 不具備上述規定學歷,但通過國家統一組織的經濟專業初級資格或審計、會計、統計專業助理級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資格,具有10年以上相關專業工作經歷,其中從事房地產估價實務滿6年,成績特別突出。
(二)工作年限及學歷學位要求
以上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有關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
(三)港澳臺居民報考
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符合上述報考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可以報名參加考試。
三、報考事項
報考人員可直接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rsks.gd.gov.cn)進行網上報名。報名信息填報時間:2019年8月13日9:00-8月27日17:00;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8月13日9:00-8月28日17:00。
(一)報考人員注冊
1. 新注冊的報考人員須詳細閱讀報名協議條款和注冊須知,點擊“接受”后填寫用戶信息,并上傳電子照片。
2. 已注冊的報考人員直接登陸報名系統填寫報名信息。
(二)填報信息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凡省直單位(單位名稱冠“廣東省”或在省或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企業)、中央駐穗單位、駐穗部隊單位人員,在網上報名“選擇地市”時選擇“廣東省省直”,其他人員選擇工作單位所在市報名,并如實填報其他信息。
(三)簽署承諾
報考人員填報信息后,下載并簽署《報考承諾書》(附件1),確認本人完全符合報名條件及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不允許代為承諾。
(四)繳費
我省統一實行網上繳費,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逾期不繳費,視為放棄報名。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收費標準按照粵發改規〔2019〕3號和建計〔2016〕82號規定,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0元收取,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4元收取。
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不提供非稅收入票據。特殊情況要求開具發票的,請在報名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登錄報名系統打印的《考試報名表》到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辦理,逾期責任自負。因申請人提供資料有誤而導致開具票據不成功的,其后果由申請人自負。
(五)準考證打印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 2019年10月14日 9:00-10月18日 17:00登陸廣東人事考試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后,要認真核對姓名、身份證、相片等信息內容,如發現與本人信息不一致,須在10月18日前到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查詢更正。
(六)報考注意事項
注冊時上傳的電子照片務必真實,該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一經上傳不得修改。
四、考試有關事項
(一)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二)考生須攜帶準考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準考證上允許的考試用具參加考試;考試實行封閉2小時管理,開考5分鐘后一律禁止入場。
(三)《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2個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該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四)考試過程中,考生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對試卷進行雷同甄別,凡甄別為雷同試卷的,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五、成績查詢及有關規定
(一)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考試成績一般在考試結束兩個月后公布,考生可登陸中國房地產估價師網站(www.cirea.org.cn)進行成績及合格標準查詢。
(二)有關規定
參加考試的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六、考后在線人工核查
我省在考試成績公布后,對全科考試成績達到試卷總分60%及以上的考生進行在線人工核查。此類考生應留意報名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網站通知,按要求提交《報考承諾書》等證明材料。
七、監督監管
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考試合格標準發布后,考試機構將在網站上對全科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公示內容包括:考試名稱、考試年度、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的姓名、證件號碼(隱藏部分號碼)。
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八、證書發放和查詢
惠州市報名點考生證書由惠州市人事考試事務中心負責發放,具體發放時間請留意本網站通知。考生可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證書”欄目查詢證書發放進度和進行證書查詢驗證。
附件:1.報考承諾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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