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9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宜人考[2019]18號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住建局,市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鄂人社考[2019]1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我市2019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組織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一。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凡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2科”報考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二)“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學歷或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正規學歷或學位。從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包括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總和,其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三、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8月19日9:00—9月2日17:30。
(二)網上注冊核驗時間。
2019年8月19日9:00—9月3日17:30。
(三)現場人工核驗和資格審核時間。
2019年8月26日9:00—9月3日17:30。
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四)網上繳費時間。
2019年8月19日9:00—9月4日18:00。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9年10月21日9:00—10月27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 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六)考試時間。
2019年10月26日
上午 0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下午 14:00—16:30 建設工程計價
2019年10月27日
上午 0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個專業)
下午 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專業)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四、考區設置
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的考區,設武漢、宜昌、襄陽、省直四個考區。
五、報名事項
考試報名采取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為湖北省的報考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一)告知承諾要求。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核驗和核查,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人社和行業主管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監管,并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及《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二)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1.網上注冊。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考生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考生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2.注冊核驗。注冊核驗分為在線核驗和人工核驗。
在線核驗:
(1)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可在線自動核驗。
(2)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驗。
(3)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驗范圍的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進行網上在線核驗。
(4)報考“免2科”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或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或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報考“增報專業” 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人工核驗:需人工核驗的報考人員,請上傳學歷、學位證明,并按以下要求到現場核驗。
(5)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驗的,請持相關身份證件原件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6)學歷學位等相關信息數據在線自動核驗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持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等相關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7)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請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認證書,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8)資格審核部門認為網上提交的信息有問題的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到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9)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需持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進行現場核驗。
3.報名及資格審核。學歷等相關信息核驗通過后,考生選擇符合報名條件的學歷、專業信息進行報名、提交確認信息,打印《報名表》,進行資格審核(學歷學位自動核驗通過后資格可自動審核;學歷學位需要人工核驗的,資格審核需人工審核)。
人社和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考生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三)人工核驗及資格審核地點。
報考級別 | 審核點 | 核驗及資格審核部門 |
考全科 增報專業 | 宜昌市人事考試院 | 宜昌市住建局 (地點詳見報名表) |
免2科 | 宜昌市人事考試院 | 宜昌市人事考試院 (地點詳見報名表) |
(四)網上繳費。
資格核驗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湖北省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號)規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3個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收費標準為69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加強管理,對凡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考試將采用“大規??荚囍羞x擇題抄襲作弊的考生甄別和考場監測技術”,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違紀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指定任何培訓,并與任何培訓機構無合作關系。
辦公地址:宜昌市西陵區沿江大道43號人社局機關大樓(至喜長江大橋匝道處、三峽煙草旁)2樓203號辦公室。
聯系電話:0717-6748848 6056410
宜昌人事考試網:www.ycrsks.cn
掃碼關注微信:ycsrsksy
附件:1.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2.報考注意事項
3.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宜昌市人事考試院
2019年8月12日
附件1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名稱 | 級別 | 專業 | 科目 |
045. 一 級 造 價 工 程 師
| 04. 考全科 | 01.土木建筑 | 1.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 | |||
3.建設工程計價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 |||
02.安裝工程 | 1.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 | |||
3.建設工程計價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安裝工程) | |||
03.交通運輸 | 1.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交通運輸) | |||
3.建設工程計價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交通運輸) | |||
04.水利工程 | 1.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水利工程) | |||
3.建設工程計價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2. 免2科 | 01.土木建筑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 |||
02.安裝工程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安裝工程) | |||
03.交通運輸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交通運輸)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交通運輸) | |||
04.水利工程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水利工程)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
01. 增報 專業 | 01.土木建筑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土木建筑)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土木建筑) | |||
02.安裝工程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安裝工程)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安裝工程) | |||
03.交通運輸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交通運輸)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交通運輸) | |||
04.水利工程 | 2.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水利工程) | ||
4.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水利工程) |
附件2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注意事項
1.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照片等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
3.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他報名信息。
4.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5.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它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2019年11月4日—12月27日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或當地考試機構)領取,代領人請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原件。
二、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3個科目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督ㄔO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19年版《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http://www.ceca.org.cn)、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http://www.giwp.org.cn)可免費下載。
附件3
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制告知書
一、按照《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發通〔2019〕54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要求,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
二、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報名時有義務如實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
三、報考人員報名時,不再需要提交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等相關證明。資格審核部門(機構)依據報考人員報名時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并通過網絡核驗、部門間核查等方式對報考人員承諾內容進行核實。對于無法核實的內容,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必要的相關證明。
四、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由人事考試機構和考試行業主管部門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舉報。
五、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報考人員須按報名地資格審核部門(機構)的規定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六、報考人員不符合本考試報名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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