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級有關部門:
根據《關于做好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川人考函〔2019〕3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做好我市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工作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2019年8月13日至9月5日。
(二)資格核驗時間:2019年8月13日至9月6日(工作日期間)。
(三)繳費時間:2019年8月14日至9月7日。
(四)發票打印時間:2019年9月17日至10月31日(工作日期間)。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
(六)考試時間:2019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二、考試科目
10月26日
上午 9:00-11: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下午14:00-16:30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10月27日
上午 9:00-11:30 藥事管理與法規
下午 14:00-16:30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三、報考條件
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規定條件的人員,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二)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三)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五)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報考。
四、報名程序
我市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核驗、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注冊。
1.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相關要求,本次考試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告知承諾制相關政策詳見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應試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仔細對照報考條件,報名時須承諾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并簽訂《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自愿承擔虛假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關違紀違規處理。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報考人員應及早注冊或完善注冊信息, 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說明。
(二)填寫報名表。
報考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網,點擊右側“個人服務—>人事考試”欄進入成都人事考試網認真閱讀有關文件, 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報名時,報考人員直接訪問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進行網絡注冊,并按照網絡提示填寫報考信息、上傳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像素295px*413px,尺寸2.5cm *3.5cm,大小約10KB),完成報名。報考人員在填報信息時,須仔細核對,繳費成功后信息將無法修改。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證書查詢認證系統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
1.無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電子照片,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電子照片。
2.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打印所填報的《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定、簽字和加蓋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報名表》等證明材料在資格核驗時間內到報名點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請通過現場人工核查后完成報名流程。
3.考試合格標準公布后,將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和人事考試機構對考試成績全部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名單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和公眾監督;凡有舉報投訴的,將由報名點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若復核確認其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承諾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考試成績無效等處理,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本人承擔。
(三)資格審查。
1.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認真做好專業技術和職業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5〕109號)精神,結合我市具體工作實際,該項考試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審查,統一由報名點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為依據進行審查,并貫穿資格考試全過程。
2.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中有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須由資格審查人員在資格核驗時間內對其相關信息進行現場人工核查。
3.在資格審查過程中,對于存疑報考人員,資格審查部門可要求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攜帶規定材料按指定方式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將被取消報名資格。
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技術咨詢電話為010-86482871。
(四)報名繳費。
1.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該考試全部通過網上繳費,考試機構不受理現場繳費。
2.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規定,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五)打印發票。
網上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憑本人身份證原件(代辦人還須攜帶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打印發票,未在規定時間內打印發票的,視為自動放棄發票。
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2樓;咨詢電話:028-12333。
(六)準考證打印。
考生可于規定時間內登錄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本人準考證,仔細閱讀考場規則,按要求準備考試用品并認真核查準考證上各項內容,發現有誤應及時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登記修改,否則不準予參加考試。
五、收費標準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和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該項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61元。
六、注意事項
(一)考試時,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與準考證上證件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內的身份證件(證件類型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嚴禁攜帶通訊工具、規定以外的電子用品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進入考室。
(二)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考場上應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三)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試卷全部采用“變換卷”和“卷卡合一”相結合的技術。
(四)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關于2019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9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五)本中心對考試均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中心無關。
七、證書領取
考試合格后,如果報名地市選擇成都市的,請登錄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cdhrss.chengdu.gov.cn)官網,點擊右側“個人服務—>人事考試”欄進入成都人事考試網,查看證書發放情況,憑身份證原件領取證書。
八、考風考紀要求
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各地要加強領導,有關部門密切配合,落實責任,認真按照考試考務管理的各項政策規定,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造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各地在進行違紀違規行為處理時須嚴格執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認真履行處理前的告知等程序,確保處理程序依法合規。
應試人員在考試中要認真檢查填涂信息,并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考試結束后采取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試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附件: 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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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