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安徽省2019年執業藥師考試報名時間:8月19日至8月29日17:00;繳費時間:9月5日17:00前 ;資格審查時間:8月29日17:00前;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2日16:00起。
關于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市、廣德市和宿松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直及中直駐皖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二、考試管理模式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三、報考條件
(一)大專學歷以上考全科報考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準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獲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專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試人員(不包括免兩科的考生),其2018年合格科目考試成績繼續有效,并按照四年一個周期順延至2021年。
(二)大專學歷以上免2科報考條件
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藥學或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取得中藥學或中醫學專業高級職稱并在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可免試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兩個科目的考試。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報考人員,取得高級職稱與在藥學、中藥學崗位工作兩個條件須同時具備。高級職稱的類別為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獲得的藥學、醫學或醫藥學專業高級職稱。從事醫療、預防、保健、醫技、護理工作的主任(副主任)醫師、主任(副主任)技師、主任(副主任)護師,從事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副教授)等不符合免考兩科的條件。高級職稱應于報考截止日之前取得。
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的報考人員,其成績從2019年開始,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的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照原人事部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執行,其合格科目考試成績僅在2018年度有效,不滾動至2019年。
(三)中專學歷考全科報考條件
符合《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要求的中專學歷報考人員,相關專業與藥學、中藥學專業都執行過渡期政策: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7年,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報名參加考試。考試成績有效期按《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的2年為一個周期滾動管理,各科目成績有效期最遲截至2020年12月31日。
(四)中專學歷免二科報考條件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符合《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中《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免考兩科條件的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學歷的報考人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繼續按免考兩科申請報名參加考試,其考試成績有效期按《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規定執行,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在過渡期之后,中專學歷不再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報考條件,也就不能按免考兩科的方式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具體報考條件可以參考中國人事考試網的相關說明(http://www.
cpta.com.cn/n1/2019/0802/c427073-31273508.html)
四、 報考流程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取消部分規范性文件設定的證明材料的決定》(人社部發〔2019〕20號)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等要求,本次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有關告知承諾制具體內容請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查詢。
報考人員按如下流程完成報考:
(一) 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點擊網上報名,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按照平臺規定的流程注冊用戶。
報考人員注冊前,須從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并使用該軟件進行照片審核處理。通過審核工具生成的報名照片上傳后被自動識別為合格,考試機構不再對照片進行人工審核。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請慎重選用。
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已注冊報考人員須補充完善個人信息,核驗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社保卡。
注冊用戶功能全年開放,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結果最遲將于信息提交后24小時內返回,請報考人員及時完成注冊,以免影響報名。
(二)填寫報考信息并承諾
完成注冊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8月19日9:00至8月29日17:00登陸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點擊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服務平臺,選擇相應考試進入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填寫報考信息,簽署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
簽署報考承諾書前,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告知承諾書及相關規定,對報考人員證明義務和報考條件充分知曉。承諾本人已經符合本次考試報考條件,填報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并接受相應處理。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在皖中直、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請按屬地原則選擇相應報名點。
(三)信息核驗及核查
系統在線核驗: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進行核驗。系統在線核驗為“通過”的報考人員,直接進入繳費環節。
在線人工核查:系統在線核驗狀態為“需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19年8月29日17:00前將有關證明材料電子件上傳到報名服務平臺,接受在線人工核查。在線人工核查工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各市組織實施,最遲于9月3日17:00前完成;核查通過的,直接進入繳費環節,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系統查看。
現場人工核查(現場資格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及系統在線核驗狀態為“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在規定時間攜帶有關材料到人工核查點接受現場人工核查。現場人工核查具體安排將于8月27日前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公布,請參加現場人工核查的報考人員注意查看。
現場人工核查所需材料如下:
1.從全國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下載的報名表1張,并簽字確認;
2.本人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3.本人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4.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相關工作年限證明;
5.報考級別為免2科的報考人員還需要提供本人高級職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現場人工核查工作由各市人社、藥監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各市人社、藥監部門要加強協作,密切配合,于2019年8月25日前將本地區現場人工核查時間和地點安排情況報省人事考試院,并于2019年9月3日前完成現場人工核查工作。
各核查部門要采取措施,認真進行核查。凡在核查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者,應當即取消其報考資格;對弄虛作假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在核查前,報考人員可自行修改報考信息;核查后,報考人員不能進行修改。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流程和提示進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各市人事考試網站通知。
(四)網上繳費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人社廳函〔2015〕278號文件和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15〕123號文件規定,考試費按每科50元的標準收取,另上繳國家考務費按每科11元的標準收取,每科計收61元。
通過信息核驗核查的考生,請于9月5日17:00前登陸報名服務平臺,通過易寶支付平臺網上繳納考試費用。如對費用支付有疑問,請咨詢易寶支付平臺24小時客服熱線:4001-500-800。考生繳費成功以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收到所繳費用為準。未按規定的流程和時限辦理報名手續或未支付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五、考點設置及準考證辦理
本次考試考點應選用帶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考試監控視頻資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人事考試院對全省報名信息進行匯總,根據報名情況安排考點、編排考場和準考證號碼。報考人員可于10月22日16:00起登陸安徽人事考試網下載打印本人準考證。
六、監督管理
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后,相關部門將對報考人員實施全程社會監督和加強全面管理。
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資格證書人員,將采取一定方式進行復核,在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等,接受社會監督、舉報。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考試報名或考試成績無效,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聯合懲戒。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七、注意事項
(一)答題方式
全部科目均為客觀題,請考生在答題卡上按要求作答。
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使用的證件一致)方可進入考場,嚴禁將通訊工具等違禁物品帶入考場座位。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大綱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關于2019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9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請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三)廣德市和宿松縣考務安排
廣德市和宿松縣的考試考務工作分別由宣城市和安慶市統一安排,請有關單位做好工作銜接和安排。
(四)其他事項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安徽考區考務工作執行《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皖人社發〔2013〕2號)、《安徽省人事考試考點考場管理細則(試行)》(皖人社發〔2013〕5號)等規定。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告知承諾制是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重大改革,是落實國務院“減證便民”行動的具體舉措,各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密切配合,積極探索,主動宣傳,認真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安全順利進行。告知承諾制試點期間,遇有問題及時報告。
各市、各部門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各環節的考務工作,確保2019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安全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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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