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黑龍江省2019年執業藥師報名時間:8月23日至9月2日;繳費時間:8月28日至9月5日;資格審查時間:8月28日至9月3日;準考證打印時間:10月21日至10月24日。
黑人社辦發〔2019〕112號
關于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干部)處: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4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及成績管理辦法
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分為藥學類、中藥學類兩個專業類別,每個專業類別均包括4個考試科目,各科目均為客觀試題。
藥學類考試科目:“藥學專業知識(一)”“藥學專業知識 (二)”“藥事管理與法規”“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中藥學類考試科目:“中藥學專業知識(一)”“中藥學專業知識(二)”“藥事管理與法規”“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藥事管理與法規”為藥學類和中藥學類共同考試科目。
參加全部科目考試的人員須在連續四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二、報名及操作流程
凡符合國家藥監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12號)規定報考條件(詳見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ljrsks.org.cn的“報考條件”欄目)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具體報名條件要求、原制度過渡辦法參照《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關于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說明的函》(藥監執函〔2019〕67號)執行。中專學歷報考人員應根據本人符合的報考條件,選擇“考全科(中專)”或“免二科(中專)”報考。按文件要求報考人員原則上要在現工作地或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
按照《關于印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26號)要求,從2019年起,應試人員的“學歷證明”和“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要按照試行告知承諾制辦理。報考人員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名時填報的信息(包括個人聯系方式等)真實、準確、完整、有效,確認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核驗。資格核驗部門(機構)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在線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對于在線無法核驗以及核驗不通過的報考人員,資格核驗部門可以要求報考人員提交必要的證明材料進行人工核查。
報考人員應登錄黑龍江省人事考試網 (http://www.hljrsks.org.cn)的“操作流程”欄目,打開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操作流程,認真閱讀考試注意事項,查詢考試時間安排,按操作流程要求完成注冊、報名、資格核驗、繳費、打印準考證等。
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必須正確選擇報名地市。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選擇省直,其他報考人員按單位屬地選擇所在地市。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1217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重新發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69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下發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等18項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考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人社廳函〔2015〕278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改革全省性職業資格及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黑發改價格函〔2019〕138號)及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承擔的職業資格和職稱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黑人社函〔2019〕126號)規定,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考生,報各科目每人每科61元。
三、考場設置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由各考區分別設置考場,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考試大綱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2019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關于2018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關于2019年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9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結合2016年第1號、2017年第1號、2018年第1號和2019年第1號通告,進行應試準備,也可以直接按照對大綱內容調整后編排出版的《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9)》進行備考。
五、雷同答卷處理
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各市(地)要嚴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考區的考務工作,以確保考試順利進行。
附件: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2019年度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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