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明確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
橫琴新區黨群工作部,香洲區委組織部,各區(經濟功能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和公共事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促進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的有關文件精神,減少交叉重復評價,降低社會用人成本,便利人才就業執業,鼓勵創新創業,現就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明確如下:
一、已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部分職稱系列和專業,實行以考代評。經濟、會計、統計、審計、衛生、出版、翻譯和社工等系列的中、初級職稱,以及計算機應用技術、軟件、網絡、信息系統和信息服務專業的高、中、初級職稱,實行全國統一考試,不再開展職稱評審或認定。
二、取得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可按專業對應相應系列層級的職稱。取得國家準入類、水平評價類、以及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按照對應關系(見附件)視同具備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申報高一級職稱、參加崗位競聘或人才引進時,符合相應條件的,可直接依據相應職業資格申報,其職業資格證書與職稱證書具有同等效力,無需另發或補發職稱證書。
三、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將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及省相關政策調整實行動態管理,省級以上職稱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行,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各級人社、組織部門和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指導用人單位和相關職稱評審委員會做好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工作,不斷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激發和釋放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
附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
珠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9月5日
附件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目錄
序號 | 職業資格名稱 | 對應職稱層級 | |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 | 中級資格:經濟師 | ||
2 | 中級資格:會計師 | ||
3 | 統計專業技術資格 | 中級資格: 統計師 | |
4 | 中級資格:審計師 | ||
5 |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 | ||
6 | 中級資格:編輯、技術編輯、一級校對 | ||
7 | 翻譯專業資格 | 中級資格:二級口譯、二級筆譯 | |
8 | 高級社會工作師:高級職稱 | ||
9 | 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 | 高級:高級工程師 | |
10 | 會計師(評審或聘用時需要滿足會計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 ||
11 | 注冊消防工程師 | 一級注冊消防工程師:工程師 | |
12 | 民用核安全設備無損檢驗人員資格 | III級:工程師 | |
13 | 民用核設施操縱人員資格 | 高級操縱員:助理工程師 | |
14 | 注冊核安全工程師 | 工程師 | |
15 | |||
16 | 工程師 | ||
17 | 經濟師 | ||
18 | 造價工程師 | 造價工程師(2018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或經濟師 | |
19 | 注冊城市規劃師(2014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 | ||
20 | 建造師 | ||
21 | |||
22 | 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 | 工程師 | |
23 | 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 | 工程師 | |
24 | 注冊土木工程師(港口與航道工程) | 工程師 | |
25 | 注冊土木工程師(道路工程) | 工程師 | |
26 | 工程師 | ||
27 | 工程師 | ||
28 | 工程師 | ||
29 | 工程師 | ||
30 | 注冊石油天然氣工程師 | 工程師 | |
31 | 注冊冶金工程師 | 工程師 | |
32 | 注冊采礦/礦物工程師 | 工程師 | |
33 | 注冊機械工程師 | 工程師 | |
34 | 注冊驗船師 | A級:工程師 | |
35 | 拍賣師 | 助理經濟師 | |
36 | 工程師 | ||
37 | |||
38 | 注冊安全工程師(2017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師或經濟師 | ||
39 | 主管藥師 | ||
40 | 工程師 | ||
41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 | 檢驗員:助理工程師或技術員 | |
42 | 工程咨詢(投資)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經濟師或工程師 | |
43 | 通信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中級:工程師 | |
44 | 資產評估師 | 注冊資產評估師(2016年及以前取得):經濟師 | |
45 | 土地登記代理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 經濟師 | |
46 | 工程師 | ||
47 | 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 房地產經紀人:經濟師 | |
48 | 機動車檢測維修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機動車檢測維修工程師:工程師 | |
49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師:工程師 | |
50 |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 | 助理工程師 | |
51 | 經濟師(評審或聘用時需滿足經濟專業人員職稱評價標準條件) | ||
52 | 銀行業專業人員職業資格 | 中級資格:經濟師 | |
53 | 質量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中級:工程師 | |
54 | 經濟師 | ||
55 | 國際商務 | 中級:經濟師 | |
56 | 廣告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 ||
57 | 經濟師 | ||
58 | 經濟師 | ||
59 | 經濟師 | ||
60 | 經濟師或會計師 | ||
61 | 棉花質量檢驗師 | 工程師 | |
62 | 礦業權評估師 | 礦業權評估師:經濟師 |
說明:1、此表根據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及省相關政策調整實行動態管理,省級以上職稱管理部門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第1至9項為已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實行以考代評的部分職稱系列和專業;第10至41項為準入類職業資格;第42至52項為水平評價類職業資格;第53至62項為國務院清理規范有關職業資格前已取得資格證書的,原有職業資格可繼續作為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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