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寧夏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報名時不設置現場資格審核;準考證打印時間2020年5月4日至8日;成績查詢時間全部考試結束后兩周內;考試時間2020年5月9日開始。
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寧夏考區考務日程安排及考試報名有關事項的通知
寧會考辦發〔2019〕5號
各市、縣(區)財政局:
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工作部署,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以下簡稱初級資格考試)采用無紙化方式,于2020年5月舉行。為做好我區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二)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三)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四)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和技校)及以上學歷。
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職在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報名,在校學生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其他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在其內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在內地學校學習的,在其學籍所在地報名。報名條件審核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包括《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才可獲得初級資格證書。
三、考試大綱
使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及時長
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于2020年5月9日開始進行,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經濟法基礎》科目的考試時長為1.5小時,《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的考試時長為2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時間不能混用。
五、考試報名
(一)網上報名
2020年度初級資格考試報名采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網報系統,報考人員閱讀網上報名須知和報名流程后,按系統操作提示進行報名。
(二)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
1.網上報名及繳費時間為2019年11月1日至30日,報名時不設置現場資格審核。
2.報考人員應在報名結束1日內完成網上繳費,報名繳費成功后不予退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系統自動確認為放棄報名資格;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應重新登錄系統查詢報名狀態,確認報名成功,報名系統關閉后將無法處理。
3.報考人員如需紙質票據,請于2019年12月10日以后憑財政電子票據,到報名點開具《寧夏回族自治區非稅收入統一票據》。
4.網上報名實行承諾制度,報考人員應嚴格按照條件報名,對個人基本情況和照片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
(三)考試用書
各市、縣(區)財政局不統一征訂考試用書,報考人員登錄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訂書系統”自行選購考試用書。
六、考試費用
根據自治區物價局、財政廳寧價費發〔2004〕65號和自治區物價局寧價費發〔2005〕122號文件,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50元。
七、考務日程
(一)2019年12月26日前,各市財政局確定初級資格考試考點(考場)并上報自治區會計考辦。
(二)2020年3月9日前,各市財政局上報初級資格考試安排、考場設置、考試批次及考試所需設備準備情況,自治區會計考辦將適時進行檢查。
(三)2020年3月23日至27日,自治區會計考辦與各市財政局聯合進行無紙化考試網絡環境、設備等測試。
(四)2020年5月4日至8日,報考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五)2020年5月4日前,各市財政局向社會公布考試值班電話,并將考試值班電話、值班人員報自治區會計考辦。
(六)2020年5月4日至8日,自治區會計考辦與各市財政局再次進行無紙化考試網絡環境、設備等測試,做好考試前所有準備工作。
(七)2020年5月9日,開始組織初級資格考試。
(八)全部考試結束后兩周內,下發初級資格考試成績,并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公布。
八、其他事項
(一)2020年會計初級資格證書印制采用考生報名時上傳的照片,照片應為近期證件照(如自拍、掃描、劉海遮住眉毛的照片等一律不予審核通過)。
(二)報考人員務必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報名、繳費等事宜;繳費完成后,報考信息、照片將無法修改,因填報信息、上傳照片錯誤,漏繳費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報名失敗或者無法參加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三)報考人員請勿讓他人或培訓機構代報名,因代報名造成報名失敗、信息差錯、信息泄露等問題,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
九、工作要求
(一)各市、縣(區)財政局必須嚴格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和時間組織網上報名工作,并通過當地報刊、新聞媒體告知廣大報考人員報名有關事項,做好考前各項準備工作。
(二)各市財政局應于開考前2日完成對監考人員、巡考人員、技術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各項考前準備工作,于考試開始前1日完成對所有考點(場)、監考機、考試機、備用機的測試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擊考試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
(三)各市、縣(區)財政局要提高服務意識,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各環節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各項工作平穩順利安全進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
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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