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司法局公告
依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和2019年11月29日司法部公告(第11號),現就重慶市2019年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法律職業資格申請
2019年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實行網上填報申請信息、現場提交申請材料進行受理的方式。
(一)網上申請。
網上申請時間:2019年12月5日8時至12月14日24時。
達到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的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司法部網站,如實填寫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信息,完成網上申請程序。
(二)現場受理。
現場受理時間: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9日。
2019年參加主觀題考試的申請人應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2018年客觀題考試保留有效成績的申請人應到主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局提交申請材料。
報名時戶籍在重慶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在重慶市內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的申請人應到主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局現場提交申請材料;報名時戶籍在重慶市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在重慶市外報名參加主觀題考試的申請人應到網上申請時確認的申領地司法局提交申請材料。
對于具有2019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等情形,戶籍已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涪陵區司法局或黔江區司法局提交書面申請和申請材料,書面申請中要作出申請材料信息真實有效承諾。系石柱土家族自治縣戶籍的申請人向涪陵區司法局提交,系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戶籍的申請人向黔江區司法局提交。
申請人應本人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時提交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證原件,臺灣居民需同時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臺灣居民居住證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成績達到放寬合格分數線并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主頁、本人常駐人口登記卡原件。
2.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3.證件照片。
與本人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網上確認報名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證件照片3張。
4.根據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原件經審驗后退回申請人。
報名地司法局或申領地司法局在接受申請材料時, 對符合受理條件的, 出具《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受理單》;對需要補充其他相關證明的, 出具《法律職業資格申請補正材料通知書》;對不屬于法律職業資格認定事項或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出具《法律職業資格申請不予受理通知書》。
在規定期限內未提交申請材料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動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四、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因姓名、身份證號、學歷、戶籍等重要信息填寫錯誤或有變更的, 應向報名地或申領地司法局提交信息勘誤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申請人應當在網上準確無誤填寫或核對17位或18位畢業證書編號。申請人學歷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不到的,須提交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三)申請人因出國留學無法在規定期限到現場申請的,可委托近親屬代為提交申請材料。代為提交申請材料時,除提交申請材料外,還需提交護照及簽證復印件、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件。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需申請人本人領取。
(四)已取得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19年考試成績符合申請A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條件的申請人,現場審核時應將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正、副本)交回。
(五)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六)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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