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廳關于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成績公布及申請法律職業資格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司法部統一部署,現就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公布以及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成績公布、查詢與核查
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成績于11月30日公布。
應試人員可自11月30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和微信公眾號、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應試人員對主觀題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核查的書面申請。
根據《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工作規則》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規定,主觀題考試分數核查只限于復核申請人試卷卷面各題得分的計算合計和登錄是否有誤。考試成績經核查并按規定通知本人的,不予再次核查。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不予受理。海南省司法廳不直接受理個人成績核查申請及查詢。
二、合格分數線
全國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為108分。放寬地方合格分數線分為三檔,海南省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臨高、白沙、保亭、瓊中、昌江、樂東、陵水、東方)放寬合格分數線為95分。
三、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及證書頒發
應試人員達到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主觀題考試合格分數線的,應于2019年12月5日8時至12月14日24時,登錄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填寫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的相關信息,自動生成《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2019年12月20日至12月27日,到客觀題考試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報名時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且申請享受放寬政策,符合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程序后,應于12月20日至12月27日,到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地點(白沙、保亭、瓊中、昌江、樂東、陵水、東方等7個市縣戶籍的考生由三亞市司法局受理,臨高戶籍考生由海口市司法局受理)現場提交申請材料,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
對于具有2019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回原籍、現役軍人復員轉業、婚姻關系、工作調動四種情形,將戶籍遷入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且主觀題考試成績達到所在地放寬合格分數線的,可以在12月5日至12月14日向戶籍所在地市級司法行政機關書面申請享受放寬政策,逾期不予受理。
普通高等學校、軍隊院校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包括專升本)和以同等學力報考的應屆碩士畢業生參加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取得畢業證書后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授予法律職業資格申請。具體時間和辦法另行公告。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應當如實填寫《2019年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法律職業資格授予申請表》,本人應現場提交下列材料:
(一)居民身份證原件;
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放寬合格分數線條件的申請人,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
(二)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原件;
申請人學歷證書信息無法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到的,須提交由教育部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持港、澳、臺地區或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認證書。
(三)根據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經司法行政機關審驗后掃描打印留存歸檔,原件退回申請人。
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人員經審核符合授予條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資格,頒發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規定期限內未提出申請且無正當理由的,視為自行放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辦理。
(四)海南省受理法律資格申請單位
海口市司法局地址:
(申請成績復核考生請前往):海口市秀英區長濱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辦公區16號樓北樓二層2021室;
(現場提交申請材料請前往):海口市美蘭區海甸島五西路78號美麗沙花園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聯系電話:0898-68723943。
三亞市司法局地址:三亞市迎春路5號(同心家園四期旁)市司法局四樓406室,咨詢電話:0898-8827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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