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暫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參考2019年山西監理工程師報考條件,具體要求如下: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建設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做好1998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人辦發〔1997〕105號)、《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規定,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相應級別的考試: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全部科目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任職滿3年;
2.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19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部承認的正規學歷,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工作年限和任職年限的截止日期均為當年年底。
(四)香港、澳門居民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應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家教育部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報名時須填寫國籍地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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