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局:
根據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2020年度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函〔2019〕86號)精神及有關工作要求,現將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時間和成績管理
(一)考試科目、時間
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及考試方式詳見附件1,考試分為人機對話和紙筆兩種方式進行。
(二)成績管理
按照有關規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關專業科目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應試人員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余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因檔案號未填寫或填寫錯誤導致考試合格成績無法合成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我省或外省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流入地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二、有關報名政策及條件
(一)凡符合原衛生部、人事部印發的《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0〕462號)和《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衛人發〔2001〕164號)中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和專業類別的考試(詳見附件2)。
(二)按照《關于加強城市社區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人部發〔2006〕69號)和《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工作的決定》(魯發〔2003〕3號)的有關規定,凡到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鄉鎮衛生院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衛生專業中級技術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三)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醫教協同進一步推進醫學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63號)有關規定,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并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區等艱苦邊遠地區可放寬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
(四)報名參加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報名條件中有關專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
(五)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因工作崗位變動,需報考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2年。
(六)根據《關于濰坊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工作實施意見》(濰衛科教[2014]6號)的有關規定,2014年以后(包括2014年)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自2017年(中醫臨床類專業自2018年)起報考相應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必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2014年以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招聘的從事臨床類專業崗位的本科以上學歷畢業生,報考臨床醫學專業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仍按原規定執行,即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未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可不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者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可提前1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考試。
(七)按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國辦發〔2018〕81號)和《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等25部門關于印發<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享有相關待遇的辦法>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53號)要求,香港、澳門、臺灣居民以及持有中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員可按規定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八)自2020年起,《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原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類別合并為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代碼分別為109、211)專業類別。
2019年理化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和微生物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考試未通過的考生,成績繼續進行滾動管理,剩余未通過的科目須在2020年報考衛生檢驗技術初級(士、師)專業相對應的科目。
(九)根據《關于印發〈臨床醫學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的通知》(衛人發〔2000〕462號)、《關于<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臨床醫學、預防醫學、全科醫學、藥學、護理、其他衛生技術等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衛人發〔2001〕164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法規,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是“從事醫師工作”的必要條件。未經注冊取得《醫師執業證書》前的工作經歷、規范化培訓以及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各類實習,均不能作為“從事醫師工作”經歷。
(十)軍隊衛生人員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問題,另行通知。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統一采用網上報名方式。為便于考試報名和相關工作的統一開展,應試人員須通過中國衛生人才網(網址: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報名、網上繳費和成績查詢。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4日-2020年1月13日。
應試人員應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單位所在市為報考考點(合格證書由該市發放)。應試人員在報名時,由于自身原因報錯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二)現場確認、資格審查工作按屬地原則進行。
報名時,系統將對被檢索為歷史考生的應試人員實行自動確認,系統自動確認后應試人員即可直接進行網上繳費,無需進行現場確認。我市仍需對歷史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工作。
未被系統自動確認的應試人員均須進行現場確認。應試人員現場確認時間為2020年1月10日至1月16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經單位審查、蓋章后,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辦理現場確認手續(詳見附件3)。
應試人員現場確認時提供的材料應包括:
1.應試人員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
2.單位簽署報考意見并蓋章的《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
3.應試人員本人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
4.報考中級資格須按照報考條件規定,提供所需的初級資格證書或執業醫師證書、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原件。
報考人員現工作單位應與社保參保單位一致;報考人員屬勞務派遣的,派遣單位和現工作單位均應在《2020年度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申報表》蓋章。考試機構審核報考資格時,將對照報考人員在我市社保參保情況審核其工作單位及相關工作年限。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資格。
單位向考試機構提報審核材料時,應將初中級考生分別統計匯總后,提供《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匯總表》(見附件4)紙質件1份及Excel格式電子版。
(三)應試人員應及時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并在規定時間范圍內進行網上繳費。歷史考生自動確認后即可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13日,網上繳費成功且資格審核通過方可參加考試;其他考生現場確認通過后,請于2020年2月28日-3月13日期間登陸報名系統查看資格審核狀態并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查、網上繳費的,視作放棄。
(四)應試人員參加考試前須及時登陸中國衛生人才網(www.21wecan.com)打印準考證,打印準考證系統開放時間為2020年5月8日至5月31日。
四、收費標準
根據《關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等三項考試考務費標準的通知》(衛人才發〔2016〕66號)和《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字〔2018〕231號)文件規定,衛生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考試費每人每科70元。
五、組織實施
(一)各縣市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網站、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及時將報名時間、現場確認地點和要求、繳費方式等信息進行公告,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
(二)各縣市區要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等有關政策的宣傳執行力度,嚴肅考風考紀。對提供假學歷、假證明、假材料進行報名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嚴肅處理。
(三)各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局要切實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精心組織,嚴格按照考試報名工作計劃安排,務必于2020年1月16日前將應試人員報考資格全部審查完畢,確保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濰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濰坊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12月20日
附件3.濰坊市202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審核點信息匯總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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