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取得基金從業資格或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人員自注冊第二年起,每年度應完成不少于15學時的后續職業培訓。 從業人員未按時完成后續職業培訓的,將依據有關自律規則當年度對相關人員采取“書面警示”、“要求強制參加培訓”等自律措施;至次年6月30日前仍未進行整改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異常標識并對外公示;連續三年未達到后續培訓要求的將采取“取消基金從業資格”的紀律處分。
根據《關于加強基金從業人員后續職業培訓管理的通知》(中基協〔2018〕437號),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現就后續培訓管理有關事項調整情況公告如下:
一、繼續下調遠程培訓收費標準。隨著遠程培訓課程體系的不斷完善、課程內容的逐漸豐富,協會將進一步下調遠程培訓收費標準,由15元/學時降至12元/學時,團購價格由12元/學時降為10元/學時。
二、為從業人員提供更加多元的培訓服務。拓展培訓主體范圍,從業人員可以參加協會組織的面授培訓或遠程培訓,也可以參加協會普通會員和特別會員組織的面授培訓獲取學時。
三、進一步豐富免費培訓內容。協會為從業人員提供更多法律法規、職業道德方面的免費面授及遠程培訓,不斷提高行業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水平,促進行業健康長遠發展。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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