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報考條件公布!廣東·深圳2020年會計中級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16至31日;繳費時間為2020年3月16至31日;考試報名實行考后資格復核方式;準考證打印時間8月24日至9月4日。
根據《廣東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報名通知》得知,廣東·深圳2020年中級會計考試報考條件公布!具體詳情如下:
報名條件
(一)報名參加中、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具備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具備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
(三)報名參加高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2.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5年。
3.具備博士學歷,取得會計師職稱(含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后,從事與會計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
上述“屬性相近中級職稱、職業資格”,是指審計師、經濟師(財政稅收類)、統計師中級職稱,以及注冊會計師、資產評估師、稅務師職業資格。
(四)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改革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6〕77號)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五)本通知所述學歷或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應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參加中級資格考試工作年限為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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