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考試介紹
2012年6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成立,成為與中國證券業協會平行的獨立法人社團。2013年6月1日修訂后的《證券投資基金法》(以下簡稱新《基金法》)正式實施,規定基金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基金從業資格,并授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的從業考試、資質管理和業務培訓。為切實履行新《基金法》賦予的職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積極推動各項考試籌備工作,于2015年9月首次啟動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具體情況如下:
一、考試概況
自2003年起,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體系的一部分,一直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考試工作。為了落實新《基金法》,2015年1月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下發了《關于重新發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通知》(財稅〔2015〕20號),明確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收費項目,自此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從證券業協會移交到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的行業發展,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借鑒境內外經驗,根據歷年各方反饋的意見,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調整后的考試側重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本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覽、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部分基本知識。
隨著互聯網等銷售方式的變革,以及產品類型的豐富和復雜程度的增加,取消只針對宣傳推介基金的人員和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人員的基金銷售資格考試,一并納入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
二、報考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截至報名日,年滿 18 周歲;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考試科目設置
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包含三個科目: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協會將根據行業與市場發展的需要,酌情增加或調整相關的考試科目。
四、考試時長、題型和分值
1.考試題型均為單選題,每科題量為100道,每題分值1分,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2.單科考試時長為120分鐘。
五、考試教材
科目一和科目二考試所用教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證券投資基金》(第二版),分為上下兩冊,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第二版教材是在前版教材的基礎上進行修訂,以繼續打造行業精品教材為目標,補充了環保、綠色、社會責任投資、養老金及長期投資理念、投資者適當性等行業最新發展趨勢,并按照監管和行業最新發展情況更新、補充了新法規、自律規則和新的統計數據。為方便讀者查閱和學習,新教材使用二維碼移動閱讀技術與基金行業法規庫相關聯,實現教材內容與數字學習資源的深度融合。
科目三考試所用教材為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編的《股權投資基金》,由中國金融出版社出版。《股權投資基金》教材是由學界和業界專家編寫,期間進行多次專題研討,反復斟酌和修改,確立了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基本概念、理論及運作流程,成為國內股權投資基金領域的首例統編教材。教材注重知識體系的完整性,涵蓋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各項基礎知識、基本理論、核心運作環節和監管自律規則,并契合股權投資基金行業最新實踐發展,借鑒吸收了國內外股權投資基金行業市場運作、行政監管和自律管理的最新發展,為考生考試及基金從業人員日常工作提供參考。
以上教材已于2017年9月25日正式出版,具體購買方法見中國基金業協會網站“從業人員管理”欄目公告。
六、考試組織實施
1.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考生可通過協會官網提供的報名鏈接進行報名,也可直接登錄報名網站(http://baoming.amac.org.cn:10080)按照要求報名。
2.考試類型:考試分為全國統一考試和預約式考試。
3.考試地點:全國統一考試在省會及重點城市同時舉行。預約考試根據市場需求在部分城市舉行。
4.考試方式:考試采取閉卷、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七、考試科目與資格注冊
基金從業人員進行基金從業資格注冊,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認可的考試科目包括: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該三個科目已停止組織考試);以及符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認定方式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
其中,公募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證券期貨資產管理機構、基金服務機構(含基金銷售、份額登記、估值、投資顧問、評價、信息技術系統服務等機構)的從業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從業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
對于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為鼓勵提升自身合規專業素養,通過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可以申請注冊為基金從業資格。未來隨著業務的發展,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將逐步納入基金從業資格進行管理。
八、考試成績認可
(1)《證券投資基金》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組織的《證券投資基金》科目考試的,并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中國基金業協會的科目一,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12月31日前未注冊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
(2)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 《證券投資基金》和《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考試,可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12月31日前未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
(3)《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已經通過證券業協會《證券發行與承銷》和《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兩個科目考試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人(含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可以在2019年12月31日前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2019年12月31日前未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基金業協會申請注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重新參加考試或補齊近兩年的后續培訓30個學時。
(4)《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成績認可:在基金銷售機構從事宣傳推介基金、基金銷售信息管理平臺系統運營維護的人員,通過科目一和科目二、或科目一和科目三、或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或《證券市場基礎知識》和《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通過《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或《證券投資基金》考試的,可由所在任職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銷售業務資格注冊。基金業協會為鼓勵提升自身合規專業素養,通過科目一和《證券投資基金銷售基礎知識》考試的,可以申請注冊為基金從業資格。
九、考試成績認可期銜接
根據《關于基金從業人員資格注冊有關事項調整的通知》(中基協字〔2019〕348號)有關規定, 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組織的相關科目考試后,在四年內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超過四年未通過機構申請基金從業資格注冊的,需在注冊前補齊最近兩年的規定后續培訓學時或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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