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 2020 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事考試機構,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 2020 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0 號)、《關于印發< 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 號)、《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 號)以及《司法部關于印發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司法發通〔2019〕54 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現將 2020 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有關考務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初級職業資格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應屆畢業生)。
2.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二)報考中級職業資格的人員為在國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圖書、期刊、音像、電子、網絡等出版單位從事編輯、出版、校對、發行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在報社從事校對工作的人員,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 5 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 4 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 2 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 1 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 4 年。
7.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 1 年。 8.將于報考當年 7 月畢業的在校博士生。
(三)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取得出 3 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并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時,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只需參加《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1 個科目的考試。報考條件中涉及專業工作時間期限的,均計算到報考當年年底。以后學歷報考的,專業工作時間前后可以累加(脫產學習時間除外)。
報考條件咨詢電話見附件
二、報考事項
(一) 一般情況的報考流程報考人員于8月10日至19日,通過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http://www.zjks.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諾制的有關要求,在網上完成報名和交費流程。
1.未注冊(首次報考)的人員,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照片處理工具和方法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后),報考人員再次登錄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再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進一步填報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錄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在線核驗通過后(一般 24 小時后),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登錄網報系統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在上傳學歷材料時,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
4.填報完相關信息后,系統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由報考人員本人簽署并提交(不允許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
5.再次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在確認所填報、選擇和上傳的信息準確無誤后,再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供報考人員留存備查)。
6.在點擊“確認”或下載打印“報名表”后,在線交納考試費用,交費成功即為報考成功。交費時可用同一賬戶逐一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對應報考人員交費,以免錯交費和漏交費。在試卷預訂后或屬虛假承諾被取消報考資格的,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7.報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6日至10日登錄浙江人事考試網在線打印準考證,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
若發現準考證信息有誤,應在考前聯系我院處理。
(二)特殊情況的報考處理 在報考過程中,如有以下特殊情況,按相應方法處理。
1.對于 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2008 年以前學士以上學位、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無法在線核驗的,須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圖片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
2.對于在資格考試中有違紀行為被記入誠信檔案庫還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須聯系我院作出相應設置后,方可繼續完成上述報考流程(同時須打印報名表并保存,用于成績全部合格后到現場審查)。
3.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無法在線核驗的,須聯系我院查明情況后處理。
(三)網上告知承諾報考的注意事項
1.由于個人身份和學歷信息提交在線核驗,通常需經 24 小時后才能再次登錄網報系統報名,提醒各位報考人員要盡早報名,預留足夠的報名時間。
2.報名期間,若發現報考信息有誤,在未點擊“確認”前,報考人員可點擊“信息維護”自行進行修改。在點擊“確認”或打印“報名表”后則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須聯系我院處理。
3.如屬報考人員傳錯照片、填錯個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證 6 號、手機號)、選錯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報名點)、未交費或錯交費、不符合報考條件等原因,造成參加考試、答卷評閱、通信聯絡、資格審核、證書制發與使用受影響的,由報考人員自負責任。“省部屬單位”定義,請見浙江人事考試網首頁的“辦事指南”欄目。根據報名規則和疫情防控規定,要求報考人員在戶籍地或工作所在地報考(即:網上所選“報名點”必須是戶籍地或工作所在地)。
4.特別提示。報考流程中所有的設置或操作,均不屬于考前報考資格認定,對于應試科目全部合格的考生,還須進行考后報考資格審核,報考信息經審核未通過的,合格成績無效。另外,對于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以及審核部門認為上傳的學歷證書材料有疑問的考生,還須到現場審核。
報考技術咨詢電話:0571-88396764、88396765,傳真: 88395085。
(四)其他事項
1.收費依據和標準按照浙價費〔2016〕71 號規定執行,考試收費標準為每人每科 70 元,由考生在網上交費。考生的交費票據,在考試當日到考點指定教室領取或由監考人員發給。
2.報考人員必須在 1 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成績合格證明)。
三、考試事項
(一)考試時間、科目及考點考試定于 10 月 11 日進行,具體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 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初、中級)
下午 2:00—5: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初、中級)
考點設置在杭州市區,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題型和相關規定各個科目試題均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分別用 2B 鉛筆填涂和黑色墨水筆書寫作答。《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題本空白處可做草稿紙,《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所用草稿紙統一發放和回收。
考生應考時,準許攜帶黑色墨水筆、2B 鉛筆、橡皮,卷(削)筆刀、計算器(免套、無聲、無文本編輯存儲功能)、鐘表(無聲、無收發拍攝功能)、一次性醫用外科口罩。
考生必須憑未作任何標記的紙質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方可入場(兩證缺一不可),開考 5 分鐘后禁止入場,2 小時后方可交卷離場。嚴禁將手機、手環等有收發、拍攝功能的電子設備,以及提包、資料等物品帶至座位;嚴禁將試卷、答題卡以及考試信息帶出或傳出考場;在答題前應先閱讀試卷和答題卡上的注意事項和作答須知,在規定的區域內用規定的書寫工具填寫個人信息和作答;答題卡不得折疊和污損,不得作與考試無關的標記;試卷和答題卡如有印刷、裝訂等質量問題應及時舉手報告。 否則,若影響考試成績,后果由考生自負,涉及違紀違規的按規定處理。因考生自己損壞或錯答位置的試卷和答題卡,不予更換。為確保考試公平公正,將在考后實施雷同技術甄別,對雷同答卷將按考試成績無效處理,提醒各位考生務必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并誠信參考。為保留監考信息,考試過程全程監控。
(三)考試大綱
考試大綱以《全國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試大綱》(2020 年版)為準。
(四)成績公布與考后報考資格審核
1.考試成績經國家相關部門確認后,在中國人事考試網上予以公布,屆時考生可查詢和下載打印考試成績。
2.考后報考資格審核工作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組織實施,應試科目成績全部通過的考生電子信息(含部分考生上傳的證件材料信息,以及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考生信息)由我院提供。負責報考資格審核的人員,只需對我院提供的電子信息進行線上審核。其中,對少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或對上傳的材料有疑問,需進行現場審核的,具體審核時間、地點及所需提交的資料由主管單位人事部門確定,考生逾期不到現場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成績。請各位考生務必在網上報名時填寫可聯系的電話號碼。
3.對通過審核的考試成績公示 10 天。在省人社廳印發合格人員文件后,制作成績合格證明。屆時,考生可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www.zjzwfw.gov.cn)下載打印本人成績合格證明。在人社部下發資格證書后,考生可在網上申請證書郵寄服務(郵費到付)。
4.特別提示:在合格成績公示期間,如有情況反映,在公示期滿還未查實的,后續發文、制證等工作照常進行,但在任何時候(如發證、注冊、職稱評審等任何環節)查實或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實承諾的,將依據“承諾書”中相關規定,作出合格成績或證書(成績證明)無效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四、有關要求
省市人事考試機構和主管單位人事部門要密切配合,通力協作,認真做好各個環節的考務工作(具體計劃見附件)
(一)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嚴格執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資格考試考點防疫方案”和“資格考試考生防疫須知” (隨疫情變化動態更新),發布在浙江人事考試網“辦事指南” 欄目,請相關考生在考前 14 天以上登錄查看,考前做好相關準備,考中做好配合工作。考務部門(考點單位)要針對防疫方案,落實好相應的防控措施。
(二)要做好考后報考資格審核工作。審核的信息,要確保完整和安全,并及時傳送。需現場審核的人員,信息聯絡要到位,謹防遺漏。
(三)要做好考試服務和考風考紀管理工作。采取切實措施,努力創造安全、良好的考試環境。同時,要加強考風考紀管理,下大力杜絕違紀違規行為發生,一經發現,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 31 號)處理。對主觀違紀的,還將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在“信用中國(浙江)”網上公布。
附件:
浙江省人事考試院
2020 年 7 月 31 日
詳細解析2020年出版資格報名條件-報考專業、工作年限、學歷要求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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