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沈陽市2020年出版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8月4日9:00—8月13日24:00;審核時間:8月4日—8月14日;繳費時間:8月4日9:00—8月16日24:00;打印準考證時間: 10月4日9:00—10月10日24:00(黑白、彩色均可)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遼人考函〔2020〕21號
關于做好2020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
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稱管理、人事考試部門,中、省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0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11日
上午 9:00-12:00 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
下午 14:00-17:00 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
二、報考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原新聞出版總署《關于印發〈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和〈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86號)和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等文件規定:
凡符合上述文件規定報考條件的人員,互聯網出版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
(一)報名基本條件。報名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宣傳出版工作的方針、政策,熱愛出版工作,恪守職業道德。
(二)符合基本條件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2.在《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布之日(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擔任技術設計員或三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
(三)符合基本條件要求,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報名參加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
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出版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6.在《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助理編輯、助理技術編輯、二級校對專業技術職務滿4年。
7.在《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受聘擔任非出版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出版專業技術崗位工作滿1年。
(四)在《暫行規定》發布之日前,按國家統一規定已受聘擔任出版專業初級或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出版專業基礎知識》科目,只參加相應級別《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科目的考試。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學歷、學位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的學歷、學位。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考人員取得正規學歷(學位)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工作年限。
三、報名相關事宜
參加我省2020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報考人員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pta.com.cn,下同)進行網上報名。
(一)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各市要按照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有關規定要求,認真落實一次性告知、全員報名承諾、報名條件核驗核查、事中事后監管處理等重點環節工作。
1.報考人員須承諾本人已經知曉規定的證明義務和證明內容,已經符合告知的報考條件,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無需攜帶學歷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等證明材料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部門對報考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并依據其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
2.報考人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報考人員確認報名后,已繳費用不予退還。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建立失信應試人員黑名單制度,加強跨部門聯動響應,將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的失信應試人員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失信應試人員信息視情況向社會公布,并通知當事人所在單位。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需要攜帶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以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到資格審核現場進行人工核驗。
(二)報名流程及時間安排
1.報名流程。注冊(信息在線核驗、上傳照片,可提前注冊)、填寫報考信息(閱讀告知承諾書及報考須知、簽署“報考承諾書”)、報名確認、資格審核(報考信息核驗、核查)、繳費、打印準考證等環節。
2.報名時間安排
時 間 | 報名安排 | 具體要求 |
8月4日9:00 -8月13日24:00 | 注冊及填寫 報名信息 | 登錄遼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lnrsks.com)或中國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www.cpta.com.cn)。點擊“網上報名”快捷按鈕進入報名系統報名。 |
8月4日-8月14日 (法定節假日除外) | 資格審核 (核驗和核查) | 按本文件“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有關要求辦理。 |
8月4日9:00 -8月16日24:00 | 網上繳費 | 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請報考人員按網上規定步驟進行繳費,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互動專區”專欄中網上支付說明。 |
10月4 日9:00 -10月10日24:00 | 下載打印 準考證 | 繳費考生登錄報名網站,用A4紙自行打印準考證(黑白、彩色均可)。應試人員須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軍人可持軍官證)在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同時,請應試人員認真閱讀“應試人員須知”內容。 |
(三)注冊
1.新注冊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注冊時,系統通過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臺、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行政協助等方式對身份、學歷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核驗及注冊完成后方可繼續報名。
2.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開始(2019年6月)前,己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須先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完善學歷、學位信息后方可繼續報名。
3.在線驗證反饋結果需要24小時,請報考人員提前完成注冊或信息完善,并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報考條件說明以免影響報名。
4.身份信息在線核驗的證件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學歷學位信息在線核驗是系統對2002年至今大專以上(含大專)的學歷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學位信息進行在線核驗。增加本人學歷、學位信息時,請確保證書編號(17或18位)、專業名稱(含括號內文字及標點符號)、畢業時間等與學信網信息完全一致。在線核驗“未通過”的,請先自行與學信網信息進行比對,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條正確的學歷或學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驗。核驗結果提示“未通過”或“需要人工核驗”的不會影響后續報名,須在報名開始后按規定進行人工核查。
5.注冊時要求上傳近期正面免冠證件照(如注冊時未上傳,則再次登錄報名系統時提示上傳)。請考生務必使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提供的工具(點擊下載)對照片進行處理,源照片要求必須為單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證件照,JPG或JPEG,字節大于30KB,寬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縮放后使用。若照片審核未通過,報考人員須按審核意見修改后重新上傳照片。報考人員對照片質量負責,如因照片質量影響考試、成績或證書的,由報考人員本人負責。
6.在報名出版專業初級資格考試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在上傳學歷材料時,上傳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在報名出版專業中級資格考試時,報名人員須在報名時上傳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意見書(附件2)。
(四)填寫報考信息
1.明確告知內容。我省報考人員(不含大連考生)登錄到報名系統后,選擇擬報考的考試項目和報考省份(遼寧省),閱讀《告知承諾書》、《報考須知》和《報名流程》等文件。
2.選擇報名地市及核查點。駐沈的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報考地市應選擇“遼寧省省直”,核查點應選擇“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其他報考人員均按屬地化管理原則,選擇現工作地所在市及相應的核查點(咨詢電話見附件)。
3.填寫報名信息,簽署報考承諾。報考人員在網上報名系統按要求填報相關信息后,本人簽署《報考承諾書》(不允許代為承諾),對報考的級別、專業、科目等信息進行核對并保存。
(五)報名信息確認
報考人員需要自行進行報名信息確認,一旦確認就不能更改,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確保信息完整、準確。
1.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按系統提示上傳相關證明材料進行人工核驗。
(1)2002年及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
(2)按對應專業級別報考條件要求,須提交其他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如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
2.報名確認時,下列報考人員須攜帶對應報名條件中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證書、單位蓋章的《報名登記表》等原件到資格審核部門進行人工核驗。
(1)身份、學歷學位信息未通過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2)其他身份證件類型、境外學歷學位等無法在線核驗的報考人員;
(3)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
(六)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
1.報考人員在提交報考信息后,網上報名系統將根據報考條件對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工作年限及專業工作年限等內容進行條件判斷,對報考人員承諾的內容進行核驗。
2.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按屬地化原則進行。其中,各市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試部門負責。駐沈中、省直單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核驗和核查)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資格審核部門可依據考試報名屬地化管理的具體要求,利用當地政府共享數據對報考人員戶籍、社保等信息進行復核。(資格審核單位詳細信息見附件)。
3.資格審核部門要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遼寧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考資格審查暫行辦法〉的通知》(遼人社發〔2014〕9號)規定,認真對報考人員信息進行核驗和核查,同時要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虛假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七)繳費
報考人員資格審核通過后方可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四、考場設置
2020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由省人事考試中心統一在省直(沈陽市)設考場并組織考試。
五、收費
(一)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遼寧省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承擔的38項國家級人事考試收費及分成標準的通知》(遼人社函〔2020〕74號)文件規定,《出版專業基礎知識》(中、初級)和《出版專業理論與實務》(中、初級)科目收費標準為68元/科。
(二)我省統一使用易寶支付平臺(支持28家銀行)進行繳費。報考人員繳費后須重新登錄報名系統查看繳費狀態,如有問題請及時同易寶公司聯系(電話:95070)。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需要收據報銷的考生于考試結束后一個月內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所報考考區的人事考試部門領取。
六、答題要求
(一)考生應考時,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直尺和無聲無文本編輯功能的計算器。答題所用草稿紙由考點統一發放,考后收回。
(二)各個科目均為客觀題和主觀題混合試卷,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應注意: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七、嚴肅考試紀律
(一)為保證考試的公平、公正,確保考試安全,省、市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聯合公安、行業行政主管、工信和紀檢監察等部門,進一步嚴肅考風考紀,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打擊涉假騙考、替考、團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為,對各種涉考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處理。
(二)穩妥處理不實承諾問題。對成績合格人員須進行報名資格復核,重點核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及核實踐諾情況。各市資格審核部門在成績合格人員復核、公示工作中,發現不實承諾問題,按《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后續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68號)有關規定處理。
(三)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1號令),應試人員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有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四)應試人員應誠信參考,嚴禁代報名、代承諾,嚴禁替考、偽造證件、抄襲、使用通訊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為;并且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范他人抄襲,杜絕試卷雷同。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八、成績管理
(一)考試結束2個月后,考生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查詢考試成績。
(二)參加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九、信息管理
考試信息統一使用國家人事考試中心的《人事考試管理信息系統(GPTMIS)》進行管理。
十、證書領取
考試合格人員證書領取事宜按照屬地化原則進行。報名時選擇“省直審核點”的報考人員請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證書領取公告。其他報考人員請關注各市證書領取公告(詳見《遼寧人事考試網》“全省人事考試資格證書領取網址及電話”)。省直考區證書領取咨詢電話:024-12333-0。
十一、疫情防控
(一)各市人事考試部門要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遵守當地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做好考試報名組織工作。
(二)本次考試考務相關工作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適時調整,請應試人員關注遼寧人事考試網。
十二、其他
我省2020年度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由省人事考試中心考務一部負責。
網上支付熱線:95070
附件:1.全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核部門咨詢電話
2.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單位同意報考意見書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7月30日
附件1
全省人事考試資格審核部門咨詢電話
考區 | 資格審核部門 | 辦 公 地 址 | 咨詢電話 |
沈 陽 | 沈陽市考試院 | 沈陽市和平區北七馬路37號一樓(沈陽市考試院服務中心) | 024-22866188 |
鞍 山 | 鞍山市人力資源和就業服務中心考試評價部 | 鞍山市鐵東區莘英路899號 | 0412-5517323 |
撫 順 | 撫順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及鑒定服務部 | 撫順市順城區城東新區裕城路39號 | 024-58303599 |
本 溪 | 本溪市考試評價中心 | 本溪市明山區人民路19號 | 024-42811006 |
丹 東 | 丹東市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考試鑒定部 | 丹東市濱江西路6號 | 0415-3192768 |
錦 州 | 錦州市人事考試服務中心 | 錦州市凌河區南京路5段恒升現代城13甲 | 0416-2118792 |
營 口 | 營口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營口市站前區市府路南99號 | 0417-2988605 |
阜 新 | 阜新市就業服務中心考試鑒定部 | 阜新市中華路東段人力資源大廈 側樓三樓 | 0418-2680093 |
遼 陽 | 遼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遼陽市白塔區青年大街79號 | 0419-4136266 |
盤 錦 | 盤錦市人社服務中心228房間(原盤錦市人社局) | 盤錦市興隆臺區惠賓大街106號 | 0427-2826034 |
鐵 嶺 | 鐵嶺市人事考試中心 | 鐵嶺市凡河新區金鷹大廈108室 | 024-74830136 |
朝 陽 | 朝陽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 朝陽市勞動大廈16樓1610室 | 0421-2653199 |
葫蘆島 | 葫蘆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人才工作服務分中心人事考試科 | 葫蘆島市龍港區龍灣大街甲1號勞動大廈二樓 | 0429-6660762 |
省 直 | 遼寧省人事考試中心 | 沈陽市和平區太原北街2號 綜合樓B座B0102 | 024-12333-0 |
詳細解析2020年出版資格報名條件-報考專業、工作年限、學歷要求
(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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