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江蘇考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蘇財會〔2020〕21號
各設區市及常熟市、昆山市、沭陽縣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員會:
根據財政部、人社部關于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無紙化考試日程安排(會考〔2020〕5號),2020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間為8月29日至9月11日。為全面做好2020年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江蘇考區疫情防控及考務組織工作,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及時管控和妥善處理考試期間突發事件,根據《國務院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會計資格考試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請貫徹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以下簡稱各地考試機構)要充分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切實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強化考試屬地管理責任,積極主動協調衛生健康、公安、電力、無委等部門,強化各部門間的聯動配合,建立健全考試期間疫情防控應急處置機制,營造安全、有序、和諧、健康的考試環境。
二、細化工作流程,夯實工作責任。各地考試機構要結合本地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完善考試疫情防控方案,明確工作任務,層層壓實責任,狠抓關鍵環節,確保各項考試工作落實落地,并報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和考場所在院校疫情防控領導機構備案審定后實施。各地考試機構要聯合衛生健康部門共同做好防疫指導工作,安排醫務人員做好考試現場疫情處置工作,及時化解組織考試中可能出現的疫情風險。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會計資格考試防疫經費保障,配足配齊疫情防控設備、物資和人員。
三、防疫人員配備。按照《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監考規則》配足監考人員的同時,每個考點增設1名防疫副主監考,由當地衛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門指定專人擔任,專門負責指導并協助考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置。清潔消毒人員、醫務人員、后勤安保等工作人員結合當地疫情實際按要求配備。
四、防控物資準備。考點應做好體溫計、洗手液、消毒劑、一次性醫用口罩、手套等防疫物資的準備,健全環境衛生和清潔消毒管理制度,做好消毒產品的管理,加強化學消毒劑等物資的安全存儲和使用管理,嚴防火災等次生災害發生。
所有考試監考教師及工作人員每人每場至少應配備1個一次性醫用口罩。測溫儀、噴霧器材、防護設備等結合當地疫情實際按要求配備。
五、考生防疫要求。考生參加考試應滿足“蘇康碼”綠碼和體溫檢測低于37.3度的要求。考生考前14天內無國內高、中風險地區、國(境)外旅居史和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密切接觸史,考前無發熱、咳嗽等相關癥狀。考試當天,考生對上述事項簽訂承諾書,拒簽者取消考試資格。
考生不得提供身體健康狀況虛假信息。對于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考生,一經發現,取消考試資格,并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工作人員防疫要求。各地要加強考試工作人員遴選,適當增加應急備用人員。遴選工作于考前1周完成,要求“蘇康碼”綠碼,體溫檢測低于37.3度,無新冠肺炎病史以及和患者接觸史,考前14天內未離開江蘇省。對提供相關健康材料不全面、不準確的人員,考前7天內有發熱癥狀的,一律不得參加考試工作。對隱瞞行程、隱瞞病情、故意壓制癥狀、瞞報漏報健康情況的工作人員,要追究本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七、考試區域清潔消毒。考點要制定并嚴格落實清潔消毒制度,在每場考試前對考試相關區域,包括通道、門把手、桌椅、廁所、樓梯、考試機房、設備等進行徹底清潔。
考前一天完成系統測試和清潔消毒工作后,即行封閉考場、考點。考試期間,應增加對場所的通風換氣頻次。每科考試前做好考場機位、設備、通道等區域的清潔消毒。
清潔消毒時應嚴格防止清潔液等進入機箱、鍵盤、電插座等處產生短路和火災隱患。有條件的地方可以通過采購專業的消殺服務,做好考試區域清潔消毒工作。
八、設置隔離場所。每個考點要設置臨時隔離檢查點、臨時隔離室和隔離考場。隔離場所應靠近出、入口處,采光和通風良好,配備基本防護用品和洗手設施,設立醒目的“隔離”標識,門前有“閑人免進”等提醒標識,避免其他人員誤入隔離場所。隔離場所的工作人員需穿戴工作服、醫用防護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必要時可穿戴防護服。臨時隔離室用于有異常癥狀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轉運前休息,隔離考場用于已排除可疑病例的考生參加考試。
九、疫情防控培訓。各地考試機構應組織好各項培訓工作,考點應組織全體監考人員和工作人員開展專題培訓,學習防控方案和考務管理規定,明確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同時邀請衛生健康部門或醫療機構專業人員對疫情防控常識和要求進行全面輔導。培訓開始前應進行體溫檢測并做好記錄。
十、入場區域布置。在考點周邊設立警戒線,擴大警戒區域范圍,僅限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進入。各地要聯系公安機關安排警力駐守考點,切實維護考試正常秩序。考生通道用警戒線布置,左右距離1米,前后間距1米,通道分段設置體溫檢測區、身份驗證區、清潔消毒區,各區域視天氣情況可做遮雨布置。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設置涼棚,供待檢和復檢人員等候時使用。
十一、入場體溫檢測。考場開通時間由各地根據考生流量自行確定。考試工作人員和考生入場時應佩戴口罩,并通過體溫檢測。
工作人員先于考生進入考點。如發現工作人員入場時持“蘇康碼”非綠碼的,或者有發燒、干咳等可疑癥狀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工作,由現場考務負責人安排其他工作人員替換。
考生入場先通過體溫檢測區,由工作人員檢查“蘇康碼”并檢測體溫。考試當天“蘇康碼”為綠碼,且經現場測量體溫低于37.3℃、無干咳等異常癥狀的人員方可進入下一區域。
考試當天持“蘇康碼”非綠碼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入場時持綠碼但檢測體溫異常或有干咳等可疑癥狀的,應引導至臨時隔離檢查點,由醫務人員復測體溫和排查流行病學史,判斷為可疑病例的不得進入考點參加考試,并報當地疾控部門進行處置;判斷為非可疑病例的,安排至臨時隔離考場進行考試,其中初、中級考生也可延遲至當地最后一個考試批次,安排相對獨立的區域進行考試,具體處置方式由各地考試機構自行決定。
十二、入場身份驗證。考生必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以及其他必要的證件參加考試(具體要求詳見蘇財會〔2020〕17號),考生不得以防疫為由拒絕接受身份驗證。監考、巡考和技術保障等工作人員進入考點應佩戴專用工作吊牌,其他無關人員應禁止入內。
十三、口罩佩戴。考試期間,考生應自備一次性醫用口罩或無呼吸閥的N95口罩,除身份確認環節需摘除口罩外,提倡考生在保證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
十四、考生退場。開考90分鐘考生開始交卷退場后,考點應組織考生依次、有序離開考場、考點,不得在考場、考點附近逗留,確保考試結束后考生不聚集。
十五、疫情突發事件及處置。考試過程中,如發現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中突發發熱、乏力、干咳、呼吸困難等疑似新冠肺炎癥狀的,按以下程序處置:
(一)監考人員立即要求其佩戴口罩并迅速報告考點;
(二)防疫副主監考組織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帶離考生或考試工作人員至臨時隔離檢查點;
(三)防疫副主監考組織考點醫務人員進行體溫檢測,體溫異常,或伴有干咳、呼吸困難等癥狀的,經醫務人員現場核實、診斷并決定是否終止其考試或工作并帶離考場;
(四)視情報告當地疾控部門并按要求進行處置;
(五)考點醫療防控人員做好相關區域的消毒;
(六)在考場記錄單上記錄處置情況,并經考點防疫副主監考和參與診斷的醫務人員共同簽字,相關情況同時報省會計考辦;
(七)如有考生或工作人員被診斷為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確診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相關會計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和考點應立即配合有關部門排查密切接觸者,配合有關部門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十六、建立上下聯絡機制。考試期間,在省財政廳設立省總值班室,各地要指定專門聯絡人員并保持通信暢通,遇有異常或緊急情況,在及時有效進行處置和報當地疫情防控領導機構的同時,及時向省總值班室報告。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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