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關于做好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
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20〕31號
各市(州)人事考試機構、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號)及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我省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告知承諾制有關工作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20〕14號)等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我省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考試設置
(一)考試時間及科目
10月31日14:00-16:00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11月1日09:00-11:00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中級)
14:00-16:00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14:00-16:30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14:00-17:00社會工作實務(高級)
(二)考試設置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客觀題)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客觀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客觀題)和“社會工作實務(中級)”(主觀題)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職業水平證書。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為“社會工作實務(高級)”(主觀題)1個科目,應試人員通過該應試科目可取得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
二、報考條件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
根據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文件精神,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助理社會工作師或社會工作師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可點此鏈接查看原文)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文件精神,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的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3.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當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三、時間安排
(一)報名時間
8月6日至8月25日。
(二)資格核驗時間
8月6日至8月26日。
(三)繳費時間
8月6日至8月27日。
(四)電子發票打印時間
9月10日至10月10日。
(五)準考證打印時間
10月26日至10月30日。
四、報名程序
該項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報名、資格核驗、繳費、電子發票打印和準考證打印等各個環節均通過網絡辦理。
(一)告知承諾制
報考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考試相關規定,仔細對照報考條件;報名時須承諾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且符合報考條件,并簽訂《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代為承諾),自愿承擔虛假承諾的相關責任,并接受相關違紀違規處理。
提供虛假承諾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作出考試成績無效等處理,并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二)網上報名
1.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
2.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生簽到冊》、證書制備及認證等,請上傳時慎重選用。新注冊考生個人照片須通過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方可上傳。
3.報名點選擇:報名按屬地劃分管理,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原則上只能選擇與現工作地、居住地一致的報名點報名。中央在蓉及省直屬單位,須選擇省直屬報名點。
4.在填寫報名表之前須經過報名系統進行學歷(學位)信息和身份信息驗證,報考人員應及早進行驗證操作,以免影響個人報名。無法由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經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提供學歷(學位)信息查驗核實未通過的報考人員須上傳身份證明和學歷(學位)證書原件電子掃描件(詳見附件1)。
5.報考人員填報信息應仔細核對,提交報名表時須簽訂《報考承諾書》,繳費后信息將無法修改。
(三)資格核驗
1.資格核驗按屬地原則進行,報考人員無需到現場進行審核,由資格核驗工作人員通過全國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以報考人員填報的有關信息及上傳的資料為依據進行報考資格核驗,資格核驗貫穿考試全過程。在核驗過程中,資格核驗部門可要求存疑報考人員補充提交相關材料。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按指定方式提交規定材料接受人工核查,未按要求進行人工核查的,將被取消報考資格或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在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不實承諾行為,或者因嚴重、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報考人員,須打印所填報的《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經所在單位審定、簽字和加蓋具有法人資格的行政公章后,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報名表》等證明材料在資格核驗時間內到報名點所在地民政部門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省直屬報名點的報考人員,到省民政廳(地址:成都市東大街芷泉段15號)進行現場人工核查。經現場人工核查通過后再繼續完成后續報名流程。
(四)網上繳費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收費標準:客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1元,主觀題科目每人每科65元。高級社會工作師收費標準:每人每科69元。繳費成功后,非政策性因素,不予退費。
(五)電子發票打印
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打印電子發票(流程見附件2),不再提供紙質發票。
(六)準考證打印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應認真核對準考證上的姓名、身份證件號碼等個人信息,若發現有誤,須在準考證打印期間(工作時間)到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登記修改,否則不能參加考試。
五、成績查詢、復核、查分申請及證書領取
(一)成績查詢
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查詢成績。
(二)公示及復核
成績公布后,將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對成績合格、擬取得證書人員名單進行公示,由報名點所在地資格核驗部門受理舉報并復核。
(三)查分申請
成績公布后,對成績有異議的,可提交查分申請。主觀題科目,須通過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查分申請”欄網上提交申請,不受理現場申請。客觀題科目,須在查分期限內向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只受理缺考、違紀、零分、無效等異常成績的查分申請,除此情形外,不受理其他查分申請。
(四)證書領取
證書在報名點所在地證書發放機構領取。
六、考試須知
(一)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不得攜帶和使用電子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二)考試時,應試人員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件(證件類型包括二代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軍官證、港澳身份證明、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境外護照,不含過期身份證、一代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等其他證件、證明)進入考室,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件放在考桌上。兩證不齊者,不得進入考室。考生本人、身份證件、準考證與《考生簽到冊》信息不一致,以及報考科目、級別錯誤不得進入考室。
(三)應試人員在考試中應保護好自己的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襲,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誠信參考意識。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等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四)應試人員須嚴格遵守考試相關規定,若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將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考慮到本專業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在8月31日前向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于9月1日前對此類人員報考情況進行匯總并上報省人事考試中心。
(六)“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為主觀題科目,請監考人員在開考前務必提醒應試人員“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七、考試大綱與考試用書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請在組織報名過程中及時通知考生。
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與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中國社會出版社聯系方式如下:
單位:中國社會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二龍路甲33號新龍大廈420室
郵編:100032
電話:010-58124852 58124856 58124841 58124842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
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八、切實做好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工作
在考試組織實施各環節,各地要認真遵守各級疫情防控工作有關規定,落實責任,積極應對。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應試人員、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確保疫情防控常態化期間考試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應試人員須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參加考試,有關要求請及時關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
附件:
1.關于告知承諾制四川省有關學歷(學位)及身份信息認證事項的說明.doc
3.各報名點所在地人事考試機構及資格核驗部門咨詢電話.docx
四川省人事考試中心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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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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