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泰州醫藥高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關于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蘇人社函〔2020〕174號)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資格審查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383號)精神,現就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須知
(一)疫情防控
為減少報考人員跨地域流動造成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壓力,報考人員應在工作地、居住地報名參加考試。
我省將在近期出臺關于做好人事考試期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請廣大考生近期關注省級及各設區市人事考試機構官方網站。
(二)報名流程
1.注冊登錄。首次報考人員應先如實注冊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注冊成功后,上傳本人電子證件照。在注冊提交 24 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報考人員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在閱讀《承諾制告知書》和《報考須知》后,進入報考信息錄入界面,完善個人信息(如專業工作年限、所學專業、工作單位與地址、專業技術等級或職稱等),并正確選擇報考信息(如考試級別、專業、科目、報名點等)。
2.填報信息。已注冊的報考人員,在登陸網報系統后,直接填報個人信息(如姓名、學歷學位、身份證號和手機號、電子郵箱等),經 24 小時后,且在線核驗通過的,再按以上流程完成報名(再次登陸網報系統后填報的內容與步驟同上)。
3.報名確認。考生對照考試文件要求,通過報名系統準確填寫、選擇、上傳本人報考信息后,須對報考信息進行認真檢查,考生確認報考信息準確無誤后,點擊“報名確認”按紐,等待審核。考生報名確認后,無法修改本人報考信息。
4.告知承諾。考生點擊“報名確認”按紐后,系統自動生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電子文本,報考人員點擊“簽署”按紐并提交(嚴禁他人代為承諾)。承諾書電子文本可下載保存。考生可下載打印本人“報名表”留存備查 (打印的“報名表”無需單位審核和提交)。
5.系統審核。考生報名確認后,報名系統通對考生填報信息進行自動審核確認,如審核通過,則等待考試機構進行考前抽查;如審核不通過,則按系統要求重要上傳相關材料或終止報名(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部分考試因報名條件較復雜,系統無法進行自動審核,考試機構統一抽查后于交費前一天向考生公布審核結果(考生無需打電話咨詢何時審核)。
6.考前抽查。考生抽查結果為“審核通過”的,方可進行網上交費,未抽查到的系統默認“審核通過”。考生報名信息上傳期間,考試機構根據文件規定按一定比例對考生進行考前抽查,考前抽查結果公布時間統一為交費前一天。如顯示“審核通過”,則考生須在文件規定時間內交費;如顯示審核不通過,則考生可按審核提示上傳證明材料(其他學歷)、補充材料(如藝術設計專業須提供課程設置表)或終止報名(不符合報考條件),上傳補充材料截止時間為交費結束前一天。
(三)特殊情況處理
1.對于使用我國居民身份證報名但信息在線核驗未通過的,以及使用非我國居民身份證件報名的人員,須聯系人事考試機構進行處理。
2.對于持中專以下學歷、2002 年以前大專以上學歷、國(境)外學歷學位等報名的(學信網查詢不到),報考人員可正常填寫報考信息,只需在報考信息確認后同時上傳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圖片,完成報考流程。
3.對于申請免試部分科目(增報專業)必須提供相關資格證書的,需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相應的免試證明材料圖像(包含材料的封面和正文個人信息頁面),以待考試機構在線審核。
特別提醒:考生應認真閱讀相關說明,上傳材料必須確保準確、全面,如審核未通過或上傳后48小時仍未審核,請聯系考試機構或發送郵件(tzrsks@vip.163.com)咨詢。
(四)相關說明
1.資格審查方式為考前資格抽查和考后資格審查,不再進行考前現場資格審查,考生不需要至現場辦理任何手續。因大型考試報名期間咨詢人數較多,如電話占線,考生可登錄泰州人事考試網“你問我答”平臺提問,或者通過電子郵件咨詢(tzrsks@vip.163.com),郵件主題為“考試名稱+姓名+本人手機號”,郵件內容為本人咨詢內容。考試機構將于48小時內通過網站、電話或郵件答復考生。
2.報名實行告知承諾制。考試報名操作應當由報考人員本人完成,報名時須如實填報本人相關信息,承諾填報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承擔不實承諾的相關責任。對于提供虛假信息報名的考生,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并實施聯合懲戒;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將會影響考生報考公務員或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對使用虛假信息報名等違規行為的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報其實際工作單位和有關國家監察機關。
二、組織分工
(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共同負責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省人事考試中心負責具體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二)市人事考試機構會同市民政局業務部門負責考試報名和考前抽查及對全部科目成績達到相關標準的應試人員進行考后資格審查(以下簡稱考后審查)的初審工作。省民政廳負責考后審查復核工作,并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省人事考試機構對考后審查中的疑難問題進行會商,形成終審意見。
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咨詢電話:0523-86888539、86896181;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咨詢電話:0523-86606582、86606581;
市民政局業務部門咨詢電話:0523-86198869。
三、時間安排和考區設置
考試原則上在我市設置考點,具體地點可從準考證上獲知。準考證網上打印時間:10月24日~10月30日,網上報名和準考證打印網址:泰州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
四、考試科目和作答方式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和《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中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社會工作師考試其余兩個科目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各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普通答題卡上作答。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社會工作實務(高級)》科目試題為主觀題。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二)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紙(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報考人員應考時,可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嚴禁攜帶計算器,其它物品應統一放置考場指定處。
五、考試管理辦法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人員須一次性通過全部2個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社會工作師考試報考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3個應試科目,方可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對達到考試合格標準的人員,頒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自頒發之日起,在全國范圍3年內有效。
六、報考條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凡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關于印發〈高級社會工作師評價辦法〉的通知》(人社部規〔2018〕2號)報名條件規定的人員,均可報名參加高級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
(一)報考人員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以及香港、澳門居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可報考相應級別的考試。
1.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可報考助理社會工作師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②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③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④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⑤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符合下列報名條件之一的可報考社會工作師
①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②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③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④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⑤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⑥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3.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可報考高級社會工作師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熱愛社會工作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②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士及以上學位);
③在通過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取得社會工作師(中級)資格后,從事社會工作滿5年,其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二)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解釋為“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和已經取得社會工作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的人員”。
(三)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或者學位證書報考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及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
(四)持有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發的殘疾人證二級低視力 (或嚴重于二級)者可申請借助讀屏軟件參加考試。報名參加考試的視力障礙人員,須向報考地人事考試機構申請使用專用考場。
(五)報名條件中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報名人員取得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
七、報名與考前抽查
(一)本次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的方法,考生可登陸泰州市人事考試網www.tzrsks.com,點擊相應的鏈接進行報名。特別提醒:請考生準確填寫本人手機號碼,系統將通過該手機號碼自動反饋相關報名信息。
(二)網上報名日期為2020年8月10日9:00~8月19日16:00,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報考須知和注意事項,仔細對照報考資格條件。
(三)實施告知承諾制。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系統開展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廳發〔2019〕71號),本項考試報名實施告知承諾制,請各位考生仔細閱讀中國人事考試網“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專欄中的政策文件、報考問答,詳細了解,正確操作。網址: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應試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上述人員登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報考信息時,將收到本次報名審核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提示,需于8月19日12:00前(不含節假日)至市人社局(洪澤湖路66號)南裙樓一樓大廳15號窗口進行現場審核,聯系電話:0523-86888539。
(四)在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新注冊的考生須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對于2018年之前在報名服務平臺注冊的考生,原則上不進行照片更換。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和證書查詢認證系統。
(五)考前抽查。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將會同市民政局業務主管部門從報考人員中隨機抽取部分人員進行信息比對。考生于8月20日起,可通過登錄報名系統查看抽查結果。
(六)網上繳費。繳費時間為8月21日8:00~8月25日23:59。未被抽查和抽查結果無誤的報考人員可進行繳費操作,考前抽查結果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報考人員繳費操作。報考人員如未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或網上繳費不成功,視為無效報名。
(七)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發票有兩種領取方式。一是攜帶身份證原件至現場領取(傳統發放模式);二是提供發票郵寄服務(郵資到付)。發票發放和申請郵寄時間:9月7日~11日(不含節假日)。
現場領取地點: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新址南裙樓一樓15號窗口(泰州市洪澤湖路66號,從引鳳路西大門進入后左拐至北門,從北門進入南裙樓一樓大廳)。
發票郵寄申請步驟如下:登錄“泰州人事考試網”首頁→點擊進入“泰州人事考試不見面服務平臺”→注冊(輸入姓名、身份證號即可)→進入主功能頁面,選擇“發票郵寄服務”功能板塊→填寫并提交相關個人信息(可申請多人)即可。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將在7個工作日內聯系中國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進行發票郵寄服務。
請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領取考試發票或申請郵寄服務,逾期將視為自動放棄,聯系電話:0523-86888539。
(八)“泰州人事考試”微信公眾平臺已于2014年8月正式開通。市人事考試管理辦公室通過該平臺,及時、準確地發布考試報名、考試注意事項、成績查詢、證書領取等相關信息,考生可通過手機隨時隨地獲取考試資訊。使用方法:1.直接用手機微信“掃一掃”功能掃描二維碼(登錄 www.tzrsks.com首頁查詢);2.搜索公眾號“泰州人事考試”或微信號“tzrsks“添加關注即可。
八、考后審查
(一)審查對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績均預合格的考生。
(二)上傳補充材料。審查部門對報考資格存疑的審查對象,將告知其須在規定時限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網上業務辦理平臺”( 網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傳補充證明材料,逾期未上傳的視為放棄審查資格。
(三)審查結果公示。省人事考試機構通過“江蘇省人事考試網”(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專業技術專欄對符合發證資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陳述申辯。審查對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審查對象如對考后資格審查處理決定存在異議,可自審查機構向審查對象發送查看審查結果短信或電話通知起7個工作日內,依法向設區市考試行政主管部門進行陳述和申辯。
(五)審查對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者未按照資格審核部門(機構)要求辦理報考相關事項的,按考試報名無效或者考試成績無效處理。審查對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九、證書發放
(一)考后審查通過人員可于網上公示期結束4個工作日后,登錄“江蘇省人事考試綜合業務辦理平臺”(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績合格證明》。該證明在全省范圍內與資格證書具有同等效用。
(二)考生在取得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后,按照《江蘇省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登記實施辦法》要求,在江蘇省社會工作信息管理系統(http://61.155.234.6:6888/camsjs/jsp/ext/sws/login/login.jsp)進行登記。
十、收費事宜
根據省財政廳、原省物價局《關于部分人事考試收費試行標準轉為正式標準的函》(蘇價費函〔2010〕51號)精神,2020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收費標準為:客觀題按每人每科62元標準、主觀題按每人每科68元標準、報名費按每人10元標準收取。
十一、考試大綱與培訓事項
(一)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規,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規為準。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2018年修訂版)》為準。關于考試用書事宜,請關注中國社會出版社微信公眾號“社工圖書專營店”。
(二)高級社會工作師考試大綱以《社會工作實務(高級)考試大綱》為準,見民政部網站(www.mca.gov.cn)。
(三)考前培訓:省民政干部學校擬組織輔導培訓,培訓工作的具體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學校聯系人:孫萌,聯系電話:(025)83221879,郵箱:mzgxrjk@163.com。
十二、其他事項
(一)關于人事考試失信懲戒。在考試報名中,個人或單位弄虛作假的信息將錄入我市人事考試誠信不良信息庫,并視情節輕重報送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失信行為嚴重的將列入市誠信“黑名單”,予以聯動懲戒。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關于人事考試法治化建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于2015年8月29日通過,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了涉及考試工作相關條款,請廣大考生認真學習,依法參考,避免因違反《刑法》規定而受到相應處罰。
(三)關于雷同試卷的處理。本次考試結束后,將采用技術手段甄別雷同試卷,被甄別為雷同答卷的,將給予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紙),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
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泰州市民政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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